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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按疑罪從無判案

2017-02-22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報道,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昨日發佈《關於全面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最高法審判委員會委員戴長林表示,《實施意見》提出防範冤假錯案,做到有罪則判,無罪放人,對於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案件,按照疑罪從無原則,依法作出無罪判決。

《實施意見》要求,對於採取刑訊逼供、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詞證據,應依法予以排除。偵查機關收集物證、書證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不能補正或作出合理解釋的,應依法予以排除。對於訊問過程,法庭應重視對訊問過程錄音錄像的審查,訊問筆錄記載的內容與訊問錄音錄像存在實質性差異的,以訊問錄音錄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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