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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芬:若辱警發「牛肉乾」

2017-02-27
■梁美芬 劉國權  攝■梁美芬 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七警案」7名涉案警員被重判囚兩年,引起警隊內部不滿,兩警察協會日前舉行集會,並要求設立「辱警罪」。《城市論壇》昨日就「辱警罪」問題進行討論,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形容,自違法「佔領行動」發生後,警員被視作「出氣袋」,「俾人由頭篤到落腳謙x」,她認為目前應該是適當時間訂立辱警罪,藉以重拾警隊的形象。出席同一場合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則聲言現時警民關係緊張,為政治問題引起,就「辱警罪」立法只會令情況更差云云。

擔任嘉賓的梁美芬表示,於2014年期間,坊間已開始討論訂立「辱警罪」的問題,自違法「佔領行動」後,社會上冒起一種歪風,警員或公職人員執法時遭到羞辱或挑釁的情況日漸增多,就算被警員抄牌,也有市民會辱罵警員,有關情況不僅沒有改變,還不斷惡化。尤其是部分年輕人,認為只要有理想就可以違法,令警方成為磨心,更成為部分人的出氣袋,更有人故意挑釁,「篤住個鼻由頭鬧到落腳。」

暾痟ˋ籅懋| 免童有樣學樣

梁美芬表示,現時重新提出「辱警罪」,主要希望引發整個社會重新思考,讓執法人員能在有尊嚴及受尊重的環境下,為香港治安執行任務,才是最符合香港利益。她又認為,立法是針對有意圖或故意羞辱,可能是有犯罪目的或政治目的,非單一兩句便立即入罪。梁美芬解釋,「辱警罪」刑罰不一定判囚,可以是罰款,情況如後座不佩戴安全帶、隨地丟垃圾、無帶身份證或亂過馬路,向違例者發出「牛肉乾」,目的是讓社會注意,避免連二三歲小童都有樣學樣不尊重警員,將警員誣指為「黑警」。她透露,「佔領行動」時竟然有自稱幼稚園老師,到「佔領區」向學生以圖畫形式宣揚仇恨警察。

不過,林卓廷卻大力反對訂立「辱警罪」,揚言「警方面對的工作尖銳,如見小小衝突或口頭侮辱就卻步,那他就是不適合當警察」。林又稱,如訂立「辱警罪」的話,那食環署、衛生署等公職人員受侮辱,是否又需要立侮辱罪呢?指有關範圍太廣泛,又指自己出席《城市論壇》,被市民用粗口辱罵,是否可報警拘捕他們,「佢]行為係唔文明,但咁就拉佢告佢,係無日無之」,指立法只會令警民衝突愈來愈深化云云。

林又聲稱,不覺有嚴重警民衝突,只是政府的政策與市民意願相違背,市民才把視線轉移到警方身上云云。他還指,雖可向警察投訴課及監警會處理,但監警會被「保皇派」人士壟斷,摧毀市民對監警會信心,警察投訴課又出現「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情況,希望能有獨立投訴課處理。

林卓廷抹黑監警會被駁斥

此番話立即遭到前監警會成員馬恩國反駁。馬恩國強調,監警會部分成員確有政黨背景,但大家均以專業態度處理投訴,質問林卓廷「係咪市民要求誅死晒躟筏先有公信力,監警會係做唔到」。馬恩國指,若說監警會不公平、不公正,必須拿出實質投訴案例,而非以每個成員政黨連繫或政治理念判斷。

有台下聽眾指,家人為警察,大家都是「拿出生命為市民拚搏」,24小時服務市民,故市民應尊重警察。有退休督察認為,社會有需要討論侮辱公職人員罪,質疑如社會法律不足為何不可討論而要「關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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