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鍾立)「佔中」參與者被法庭輕判,但維護法紀的七警卻各被重囚兩年,不少市民及團體均感到詫異。由9個食環署工會組成的食物環境衛生署工會大聯盟近日去信特首辦主任邱騰華,指現時食環署職員執行職務時,或受市民滋擾及挑釁,若施暴者只需接受相對輕微的刑罰,會對社會造成錯誤訊息,要求特區政府能早日就「侮辱公職人員罪」立法,令所有執法人員獲得應有的保障,為公職人員注入強心針,增加士氣。
指重判七警損公僕士氣
食物環境衛生署工會大聯盟,由香港市政事務職工總會、政府巡察員工會、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職員會、香港政府華員會小販管理主任分會、政府市政職工總會、食物環境衛生署執法人員工會、香港環境衛生督導工人職系協會、小販管理主任工會及食物環境衛生署管工職系工會組成。
大聯盟對七警被重判監禁兩年表示遺憾及難過,認為此事會對政府內部各執法部門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影響工作情緒及士氣,導致執法水平下降。
完善制度有效保障前線
他們指出,食環署職員均是文職人員,但需執行相關執法職務,員工每天在前線執勤期間都要面對違例者,甚至受其他公眾人士滋擾及挑釁。雖然各人員能克盡己職,竭誠為公,但該等威脅增加不少壓力,大聯盟深信香港的完善法律制度能有效保障前線執法人員,違法者必會受到應有制裁。
大聯盟十分關注近日多宗在執法期間因遭遇暴力反抗的事件中,施暴者只需接受相對輕微的判刑。
大聯盟指出,有關判決會向普羅大眾釋出錯誤訊息,被理解為對執法人員在執法期間採取不合作態度,甚至以暴力相向亦無需負擔沉重的代價,故有必要立法維護前線執法人員合理執法的權利。
大聯盟強調,執法人員並非不可以被批評,但當一些違例者或旁觀者以言語侮辱、以肢體動作挑釁,或以挑撥群眾起哄等方法意圖干擾執法人員執行職務者,必須要有適當的法例加以管制,保障各執法人員及其部門的尊嚴免受損害,對無理侮辱公職人員的言語或行為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