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殷翔)民間團體「保衛香港」昨晨到特首辦向行政長官梁振英請願,要求特赦「七警案」中各被告。他們認為該案存在明顯不公,「佔中」及「旺角暴動」中的肇事者罪行嚴重得多全獲輕判,七警犯下情有可原的輕微過錯卻被重判。梁振英親自接收了請願信。
昨晨8時,「保衛香港」約二十名成員由金鐘地鐵站遊行至特首辦,沿途高呼「順應民意、特赦七警」,「七警入獄、心如刀割」,「救救七警、還我法治」,「酌情特赦、彰顯公義」等口號。
引案例駁量刑起點
他們認為,「佔中」令本港社會日趨撕裂,而司法方面卻予人不公平的觀感,令到香港法治受損,市民對此非常不滿。
團體認為,「七警案」存在不公,首先是刑期超越同類案件,警察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有案例可援,例如 1985年「甘天寶案」和1995年「張健德案」,被控警員都只是判7個月監禁;二是量刑起點過高,該案法官沒有參考同類案件的判刑,涉嫌錯誤決定量刑起點。三是不准保釋等候上訴是雙重標準,案中被告襲警的曾健超可獲保釋等候上訴,而七警則要即時監禁不可保釋。
團體表示,最高行政長官「特赦」在普通法系國家和地區普遍實行,被形容為超越法律的正義,並沒有違反「司法獨立」的原則,故懇請行政長官梁振英依照香港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十二款賦予的權力,赦免七警之刑罰,相信能伸張正義,維護警隊士氣及平息民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