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歷了91年風雨的國家一級保護文物--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的地標建築「霽虹橋」,因高鐵入城需要改建,國家文物局批覆將該橋總跨度增加3m,微調利用,會最大限度地保持橋樑主體的完整性,但是,學者和文保義工們表示,一旦拆除便不能恢復原貌,必須原封不動地保護。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江鑫嫻 北京報道
哈爾濱工業大學建築學院教授、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工程方案審核專家庫成員劉松茯認為,對保護建築而言,請再好的外科大夫,也不如不做手術。「文物最好提倡原地、原狀保護,修復也是對文物的破壞。」
執法不嚴是根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八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文物保護工作。然而隨�虒g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各地城市建設與文物保護之間的矛盾依然突出,超七成屬法人違法。有專家認為,片面強調GDP的政績衝動,文保執法不嚴、意識淡漠是法人違法的重要原因。
全國政協委員、故宮博物院院長單霽翔在今年全國兩會上表示,長期以來,對於破壞文物的違法行為僅處以罰款,卻不追究刑事責任,違法成本低導致違法者有恃無恐。執法嚴才能使法律真正成為人們在保護文物中遵守的剛性底線。他提出,應完善追責程序立法,例如追責的提案、立案、調查、申辯、審議等,既要保證有責必究,還要保證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等。
「把文保法規放進心裡」
針對一些地方官員對文物法律法規漠視的現狀,全國政協常委、中國文聯副主席馮驥才希望地方官員能把文物保護政策法規放進心裡。馮驥才提出,應將文物保護法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執行實效列入地方領導的年度考核的內容中,並建立對政府部門的問責機制。
事實上,今年2月,國家文物局發佈《國家文物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對於文物古建的保護提出了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落實市縣文物行政執法職能、重大文物違法案件查處率達到100%等政策,可謂「利好多多」。但是,如何不打折扣地落實到執行層面,仍有待各方拿出具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