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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壽財險違規共遭罰60萬

2017-04-08

香港文匯報訊 中國保監會昨日發佈,中國人壽(2628)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國壽財險)因為電話銷售欺騙投保人、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而遭處罰,國壽財險及相關違法行為負責人共遭罰60萬元(人民幣,下同)。

保監會指,2015年國壽財險在開展車險電話銷售業務經營中,公司工作人員使用與事實不符的表述向投保人銷售保單。

時任國壽財險長沙電銷中心負責人余三明、時任國壽財險上海電銷中心負責人孫衛東、時任國壽財險互動業務部/電子業務部總經理唐廣助、時任國壽財險副總裁許寧狄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另外,在上述業務經營中,公司工作人員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余三明、孫衛東、唐廣助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國壽財險存在電話銷售欺騙投保人的違法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隨機抽查的保單中超過40%的保單存在該問題,性質較為嚴重,加上該公司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重要情況的行為,根據《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對國壽財險罰款30萬元,對余三明警告並罰款13萬元,對孫衛東警告並罰款8萬元,對唐廣助警告並罰款8萬元,對許寧狄警告並罰款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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