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衛生 -
新聞撮要
26歲文員鄭凱甄(阿甄)日前向43歲急性肝衰竭女病人鄧桂思這名陌生人,捐出其三分之二的肝臟,換取鄧桂思一個重生機會,義舉感動全城。阿甄已回復正常生活,將休息兩個月,而鄧桂思情況雖有改善,但未脫離危險期,需要儀器幫助及洗腎。鄧桂思女兒Michelle本來有意捐肝救母,惟因「未夠秤」而不能捐肝,事件引發社會廣泛討論政府應否行使酌情權。
■節自《阿甄:捐肝值得﹗》,香港《文匯報》,2017-4-22
持份者觀點
1. 阿甄:未想過捐肝會在社會引起這麼大反應。我想自己站出來,首先推動社會去做這件事。
2. 阿甄母親:自己雖有肝炎,但肝臟只能捐一次,他日自己若需要肝臟移植,女兒將不能捐出,即使如此,仍認為救人要緊,支持女兒捐肝。
3. 肝臟移植權威:強烈反對降低器捐者年紀或行使酌情權。活肝捐贈牽涉很多道德問題,捐肝者本身是一名健康人士,捐肝可說對其身體毫無益處,要求只有成年人方可捐贈是確保其了解手術風險,可獨立自主作決定。一個文明社會應保護未成年人士,醫生應是不做損害病人的事,不應把健康人士變成病人。
4. 當局:相關條例原意是禁止買賣器官,保障捐贈者及受贈者,也保障未成年人士不會被迫捐贈器官,惟條例卻令是次事件「綁手綁腳」。認同需有一定彈性,將在兩個月內進行諮詢。
5. 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成員:需認真考慮捐贈者的身體及心理狀況,年輕人或因一股熱血答應捐贈。
多角度思考
1. 你認為事件為何會引起大回響?
2. 試列舉「降低器捐者年紀或行使酌情權」的正反支持意見。
3. 承上題,你認為應該降低器捐者年紀或行使酌情權嗎?
知多點
瑪麗醫院肝臟移植中心總監盧寵茂表示,香港屍肝及活肝移植成功率達95%以上,再移植率僅約3%,遠低於國際10%至15%的比率。
不過他指出,其他國家及地區遺贈肝數量多,美國每年有逾6,000個遺贈肝數目,活肝捐贈比例僅佔5%,95%為遺贈肝移植,而香港遺贈肝移植比率低,每年不足40例,活肝捐贈是「絕望」中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