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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治理保險亂象要有問責清單

2017-04-25

香港文匯報訊 針對保監會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嚴防嚴管嚴控保險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嚴防內外勾結干擾監管工作正常進行。新華社發表評論稱,治理保險亂象,既要有「風險清單」,更要有「問責清單」;監管者則應切實負起監管責任,嚴防監守自盜,並對一切違法行為敢於亮劍,嚴防內外勾結干擾監管工作正常進行。

文章引述資深保險業人士表示,保監會的新規為監管隊伍建設和不守規矩的保險機構敲響了警鐘,對保險機構來說,要本本分分種好「責任田」,而監管者則應切實負起監管責任,嚴防監守自盜。

「監管人員則應堅持原則、恪守規矩,嚴格按法規辦事,對一切違法行為敢於亮劍。」文章指出,監管部門應牢記守土有責,對違反監管規定的機構和個人,要嚴格問責,絕不能失之於軟、失之於寬。

中國保監會周日發佈進一步加強保險業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確當前保險業風險較突出的流動性風險、資金運用風險等九個重點領域,並對保險公司提出了39條風險防控措施要求。

把心思放在做大做強保障主業上

當前保險業存在的突出風險和問題,暴露出保險業改革探索經驗不足,保險監管制度實踐中還存在一些短板。文章認為,保險監管「嚴」字打頭,監管屢出重拳旨在引導保險業回歸本源,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保險機構發展沒有捷徑可走,要把心思放在做大做強保障主業上。

監管機構則應盡快補齊監管短板,堵塞監管漏洞,用制度的卡尺對違規行為進行約束,以規則的紅線為灰色地帶豎起圍牆,優化行業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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