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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證監否認A股設「發行新規」

2017-05-05

香港文匯報訊 近期市場上出現「(A股)上市輔導時間要一整年,創業板需3,000萬元(人民幣,下同)利潤起......」等三大「發行新規」傳言。新華社引述中證監表示,所謂三大「發行新規」不實。

所謂三大「發行新規」傳言如下:第一,上市輔導時間要一整年,地方證監局驗收合格後才能報材料,這意味�蚆晲S有輔導的公司,至少要一年半後才可以報材料,所有公司一視同仁;第二,創業板3,000萬元、主板和中小板5,000萬元利潤,作為報材料基本條件;第三,影視、傳媒、娛樂(含遊戲)、文化和互聯網公司,原則上勸退。

新華社引述中證監相關負責人表示,中證監的發審工作在證券法和相關政策的框架下進行,依法合規為基本原則,近期沒有對相關政策進行調整:「沒有要求上市輔導一年,沒有修訂上市標準,沒有限制互聯網和影視等公司上市申請。」

次新股業績下滑視情節處罰

另外,據證券時報網報道,證監會回應次新股業績下滑,指出如果企業上市後當年業績下滑甚至虧損嚴重,但風險揭示不夠充分,證監會將視情節輕重採取行政處罰或相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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