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監會發佈商業銀行押品管理指引,明確將押品管理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中國銀監會發佈商業銀行押品管理指引,明確將押品管理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以有效防範和化解信用風險;指引並要求,銀行應至少將押品分為金融質押品、房地產、應收賬款和其他押品等類別,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細分。
壓力測試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據刊於銀監會網站的新聞稿,銀監會指出,商業銀行應根據押品重要程度和風險狀況,定期對押品開展壓力測試,原則上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根據指引,押品是指債務人或第三方為擔保商業銀行相關債權實現,抵押或質押給商業銀行,用於緩釋信用風險的財產或權利。
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中表示,抵質押品是商業銀行緩釋信用風險的重要手段,當前部分商業銀行押品存在管理體系不完善、管理流程不規範、風險管理不到位等現象,其風險緩釋能力沒有得到充分發揮。銀監會制定《指引》,通過相關制度安排,可指導商業銀行規範和加強押品管理,提高信用風險管理水平。
同時,指引要求商業銀行應根據不同押品的價值波動特性,合理確定價值重估頻率,每年應至少重估一次。價格波動較大的押品應適當提高重估頻率,有活躍交易市場的金融質押品應進行盯市估值。
商業銀行還應審慎確定各類押品的抵質押率上限,並根據經濟周期、風險狀況和市場環境及時調整。
上述負責人又指出,商業銀行在信貸管理中既應重視抵質押品的風險緩釋作用,又不能過度依賴抵質押擔保而忽視對客戶的現金流量測算,要平衡好擔保貸款和信用貸款的關係;在加強抵押貸款管理的同時,合理發放信用貸款,為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提供好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