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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通交易機制撮要

2017-05-17

一、投資額度

 北向通不設投資額度限制

二、投資者範圍

 1、北向通投資者:包括境外中央銀行和貨幣當局、主權財富基金、國際金融機構、境外依法註冊成立的各類金融機構及其發行的投資產品、養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贈基金等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中長期機構投資者

2、人行注重引入以資產配置需求為主的央行類機構和中長期機構投資者

三、可投資債券範圍

 1、內地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流通所有類型:國債、地方政府債、政策性銀行債、金融債券、公司信用類債券等

2、交易工具:央行類境外投資者可進行現券、債券回購、債券借貸、債券遠期、利率互換、遠期利率協議等;其他境外投資者可進行現券、基於套期保值的債券借貸、債券遠期、遠期利率協議及利率互換等交易

四、交易安排

 港交所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將與國際債券交易平台合作,提供電子交易服務,使境外投資者與內地交易商可以直接交易

五、結算安排

 透過金管局營運的CMU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和銀行間市場清算所公司分別開立的賬戶進行

六、資金跨境流動及匯兌安排

 原則上與人行現時的相關規定一致,沒有資本鎖定要求,亦允許投資者可選擇以人民幣或以外幣兌換人民幣到內地進行債券投資

七、啟動時間

 「債券通」正式啟動時間將另行公告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陳楚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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