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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互聯網的普及,網絡欺凌行為在青少年群體中愈趨普遍。與鄰近地區比較,本港的網絡欺凌情況怎樣?青少年為何作出網絡欺凌行為?這種行為有何特點?會否觸犯法律?下文將會逐一深入探討。 ■張揚 特約資深通識作者
【新聞背景】港青欺凌率受害率逾六成
網絡欺凌問題日漸嚴重,對青少年心理及成長可能構成負面影響。有機構進行一項包括香港在內5個華人城市逾4,000名青少年的調查,發現多達72.9%青少年曾受網絡欺凌,而當中角色重疊情況普遍,有61.4%人既是欺凌者亦同時是受害人。
調查又發現,整體只有兩成網絡欺凌受害人會求助,情況值得關注。
罵戰騷擾起底最常見
是次調查在今年2月至6月間訪問了香港、澳門、廣州、台北及新加坡五地4,151名24歲以下青少年,發現網絡欺凌情況普遍,整體受害人比率為72.9%,欺凌者比率為68%,最常見的行為分別為罵戰、騷擾及起底。
五地之中,以澳門青少年網絡欺凌最普遍,欺凌及受害比率均超過八成,而港青欺凌率則為60.2%,受害率66.9%。
研究又發現,有61.4%受訪青少年同時是網絡欺凌的受害人及欺凌者,而就作出欺凌的目的,則以報復、發洩憤怒及有趣最普遍。
調查報告亦指出,無論是欺凌者或受害人,其抑鬱、焦慮及壓力指數均顯著高於其他人,而相比下欺凌者問題較受害人更嚴重,建議處理欺凌事件時,需同時關注欺凌者的需要,照顧其心理健康。
【成因】現實生活受欺 網絡世界報復
報復:有些青少年在現實生活中或網絡世界中被欺凌,出於報復心理,成為欺凌者去傷害別人。
發洩:有些青少年在現實生活中遇到挫折,心理受創,並想把怒氣發洩在其他人身上。而互聯網被視為不須為言論負責的平台,往往成為這些人發洩的首選。
出於開玩笑心態:有些青少年純粹因為貪玩或無聊而作出欺凌行為,盲目地跟隨朋輩作惡。他們沒有意識到其行為可以帶來嚴重的後果,並有可能犯法。
為了獲得朋輩認同:處於青春期的青少年一般易受朋輩影響,希望得到他們的認同,於是便在互聯網跟隨朋輩,肆意批評甚至欺凌其他人。
【小知識】
網絡欺凌規管:目前本港並沒有專門處理或規管網絡欺凌的法例;但所有欺凌行為(不管是否在互聯網上發生)只要涉及刑事罪行,就會受到相關法例規管。
至於是否提出檢控則由警方決定,主要的考慮因素包括:個別案件已掌握到的證據是否足以判處被告有罪。
網絡欺凌類型:發放無關公眾利益、但令受害人尷尬的私人照片或訊息;
發放經修改的圖片並惡意中傷他人,例如把某人的容貌移花接木至另一張相片中、在相片中加入惡搞字句等;
公開他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地址、就讀學校、公司、電話號碼,此類行為被稱為「起底」或「人肉搜索」;
透過文字辱罵或性騷擾對方,常見於社交網絡或討論區的留言;
公開在互聯網上以個人道德標準作出判斷,並對當事人作出奚落和批評,以達到審判目的,稱為「網絡公審」。網絡公審往往只憑批評者個人的主觀喜惡,不像法庭判案般有客觀而清晰的依據。
【概念鏈接】
網絡欺凌 (Cyber bullying):是指一個人或一群人不斷利用資訊及溝通科技,例如社交網絡、即時短訊工具等,針對另一人或一群人,蓄意及反覆地作出帶有敵意的行為,並意圖作出傷害。網絡欺凌可以是騷擾、恐嚇、詆毀、威脅、假冒他人、散播謠言或虛假訊息,以圖損害對方的聲譽或友誼。
欺凌者與受害人不一定知道對方的真實身份 。他們可能只是以討論區上的用戶名稱作識別 。
偏差行為 (Delinquency):意指違反社會期望及規範的行為。偏差行為與人們共同接受的行為標準有所衝突,因此這種行為往往不被社會所接受。
與青少年相關的偏差行為包括濫藥、賭博、性濫交、自殘、考試作弊、逃學、離家出走等。由此可見,部分偏差行為可能會犯法。
私隱權 (Privacy):是個人自行決定何時、怎樣及將多少關於自己的資料向其他人傳達的訴求的權利。香港居民的私隱由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監管及保障,確保各人的資料被合法地收集及使用,並會於使用完畢後刪除。
【經典案例】
「人情500」事件:一名香港準新娘在網站公開謝絕只給500元人情的親友出席她的婚宴。其後,大批網民批評她的態度,並公開她的婚禮日期和地點。她因而承受極大壓力並為自己的言論公開作出道歉。
「14巴港女事件」:一名香港女子在街頭14次掌摑其男友,而該男子向她跪地求饒。有路過的網民拍下事件,並在當晚上載至YouTube,片段隨之在網絡上瘋傳。涉事女子及後被網民起底,並被警方拘捕。
相關事件被不少香港及國際傳媒報道。女事主其後提堂,獲不提證供起訴,並准以1,000元簽守行為12個月。
【想一想】
1. 根據上文,舉例解釋網絡欺凌的定義。
2. 比較網絡欺凌和傳統欺凌的分別。試舉出兩項,並加以說明。
3. 試提出一個預防網絡欺凌的方法,並加以說明。
【答題指引】
1. 此題是理解資料題。學生可以根據上文的資料,指出網絡欺凌是指一個人或一群人不斷利用資訊及溝通科技,例如社交網絡、即時短訊工具等,針對另一人或一群人,蓄意及反覆地作出帶有敵意的行為,並意圖作出傷害。例子包括人肉搜尋和網絡公審。
2. 此題是比較題。學生可從身份和欺凌方式兩個角度來作比較。首先,在身份上,網絡欺凌者的真實身份一般不用公開;在傳統欺凌中,人們的真實身份一目了然。其次,在欺凌方式上,網絡欺凌一般只涉及語言暴力,被欺凌者承受的主要是精神上的折磨;在傳統欺凌中,被欺凌者除了受到言語攻擊,還可能受到肉體攻擊。
3. 此題是建議題。學生提出建議時,需要衡量其可行性和有效性,避免提出偏離現實的方法。例如,學生可以提議學校多舉行講座,向學生們介紹網絡欺凌的定義、成因和影響,讓學生知道網絡欺凌的不良後果,避免參與其中。
【延伸閱讀】
1. 《網絡欺凌你要知》,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https://www.pcpd.org.hk/tc_chi/publications/files/cyberbullying_c.pdf
2. 《網絡欺凌未成年將被追責》,香港《文匯報》,2017年1月7日,http://paper.wenweipo.com/2017/01/07/CH1701070028.htm
3. 《網上侵權意識薄弱 近三成學生曾「踩界」》,香港《文匯報》,2016年12月18日,http://paper.wenweipo.com/2016/12/18/HK16121800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