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人員是於去年6月前往被告「長毛」梁國雄住所,將他帶返廉署問話,並通知他將會被起訴。據悉,廉署由搜證至正式拉人,前後花了兩年時間。
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曾於2014年至2015年間召開12次閉門會議,調查梁國雄涉未有申報從黎智英收取兩筆分別50萬的款項的事宜,被告出席其中兩次會議時,均無申報涉案款項,只稱他將第一筆50萬元款項交予律師王學今以應付社民連成員將來可能需承擔的訟費。
報章揭露後 欲轉錢至社民連戶口
據控方昨日陳辭內容,2014年6月27日Mark Simon開出收款人為梁國雄的50萬元本票。而2014年7月至8月期間,有報章廣泛報道被告疑接受黎捐款一事。同年10月17日,被告親往中環匯豐銀行總行,要求將有關50萬元本票存入社民連的戶口,銀行職員建議他先將款項存入其個人戶口,再轉賬至社民連戶口,遭被告拒絕,梁國雄之後便退回本票。
控方又指黎智英於2012年11月至2014年11月間,透過Mark Simon將3筆款項交予被告或社民連,而「長毛」對此3筆款項與涉案25萬「秘密捐款」的處理手法明顯有不同之處,可顯示「長毛」本人的心態。其中黎智英在2012年11月19日開出5萬元支票予Mark Simon,後者於同月22日開出5萬元支票,支票隨後被存入的「長毛」的個人戶口。
「長毛」於同月27日提取了該5萬元,翌日有5萬元被存入社民連的戶口。■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