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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同夥包庇盲撐 立會調查放生

2017-06-06

包括梁國雄在內的5名反對派議員,收取黎智英捐款未有申報,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曾開會討論,其中針對梁國雄的投訴更進入調查階段,惟他獲委員會內的反對派「自己友」包庇,即使調查發現重重疑點,仍以反對票盲撐,致使投訴不成立,委員之一的公民黨郭榮鏗更儼如其辯方律師,多次截停其他委員的追問。

調查委員會內半數反對派

2014年7月,署名「壹傳媒股民」向傳媒發佈密件,揭發黎智英於2012年至 2014年先後向反對派政黨、組織及個人捐款逾4,000萬元,其中梁國雄在2013年10月及2014年6月分別收取50萬元,未有向立法會申報,涉嫌違反議事規則,收錢後他更多次在會議上為壹傳媒集團旗下刊物說盡好話,有利益衝突之嫌。同樣未有申報者,還包括工黨李卓人、民主黨涂謹申、當時屬於公民黨的毛孟靜及公民黨梁家傑。

同月,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收到針對5人投訴後,隨即開會討論,2015年3月決定調查梁國雄及李卓人,黎智英更曾到委員會作供。不過,由於6名委員有一半來自反對派,包括民主黨劉慧卿、公民黨郭榮鏗及「新民主同盟」范國威,令委員會最後表決針對二人的投訴是否成立時,呈3票對3票的局面,加上礙於議事規則所限,委員會主席葉國謙不能就投訴成立投關鍵票,最後委員會於2015年12月放生二人。

雖然如此,委員會的調查報告卻揭露了多項疑點,以及反對派委員如何與二人「聯防」。在針對梁國雄的投訴中,梁國雄聲稱2013年10月收取的50萬元,是代社民連收取,至於為何黎智英的本票抬頭為「梁國雄」而非「社民連」,則是因為他當時是社民連主席,且黎與他較為熟悉。而黎智英作供時聲言,他的所有捐款都是給予政黨而非個人,並把捐款決定交予心腹Mark Simon執行,而他沒有需要知道Mark Simon執行的細節。

郭榮鏗阻追問如辯護律師

報告又披露,黎智英在2014年7月31日、即密件流出後一周發出證明書,稱自己大約於2013年11月向社民連捐出50萬元,並委託梁國雄代社民連收取。2015年8月11日,社民連行政委員會決定發出證明書,稱社民連透過梁國雄收取黎智英50萬元捐款,並將發出日期追溯至去年8月6日,有「補鑊」之嫌。梁國雄辯稱不記得自己有否參與發出證明書的決定,也不會回答社民連如何作出該項決定的問題,因涉及社民連的內部運作。葉國謙曾多次就此追問,但遭郭榮鏗阻止,聲稱委員會並非調查一個政治組織的內部運作,儼如長毛辯護律師。■香港文匯報記者 陳庭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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