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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入台亂停惹爭議

2017-07-12
■台北市發現oBike佔用機車停車位現象。 中央社■台北市發現oBike佔用機車停車位現象。 中央社

當局缺乏統一管理 業者不滿罰款拖車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共享單車發展迅速,不僅在大陸遭遇停放管理難題,近期在台灣也出現類似情況。新加坡共享單車oBike進入台灣市場後,由於缺乏規管,也出現投放、停放混亂的現象,在人力密集區造成管理問題。但是由於台灣當局目前缺乏統一的管理規定,各縣市根據各自情況進行管理,引發與經營業者之間的矛盾。

共享單車oBike近期蔚然成風,除了搶食單車租賃大餅外,民眾也多了另一種騎乘選擇,但也因為「隨借隨還」的特點,造成管理難題。在新北市,官方使出鐵腕,從本月7日起陸續公告23個區劃的電單車停車格禁停共享單車,並拖吊逾千輛違規停放的共享單車。

新北:禁佔電單車停車格

新北市長朱立倫昨日出席活動時表示,對oBike等綠色運輸,只要是分享型或低碳型的都歡迎,但必須在法律規範內,佔用電單車停車格,或使用公共資源營利,這是民眾沒有辦法接受的。他說,新北市在短短3年內,已有超過1萬輛以上的公共單車,是全台灣公共單車最多的,且前半小時是免費的。

對於違規的車輛,朱立倫說,「依法執行,必須是嚴格的執法,因為必須符合大眾的權益,不單是業者的權益」。

對於新北「強行拖吊」的舉動,oBike在台代理公司奧致網絡也不願讓步,昨日發出聲明稱,投放區域均合法,是新北市政府以違法公告強行將合法投放變成違規,營造大量違規假象,將依法提起訴願。

花蓮:可停機慢車停車格

從5月起有oBike進駐的花蓮縣,也陸續開出多張罰單,並打算修法管理。花蓮縣警察局交通隊隊長黃增樟表示,民眾應將單車停放於機慢車停車格中,未依規定停放車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新台幣300元至600元罰鍰,自6月初起已開出近20張罰單。

花蓮縣觀光旅遊處代理處長彭偉族表示,針對違停亂象仍以裁罰為主,縣府正積極蒐集各縣市的管理辦法作為參考。

台北:將公告禁停區域

台北市儘管暫時還沒有對共享單車祭出罰則,允許oBike可停放在電單車停車格,但官方也提出,若業者投放單車過於集中,會通知處理。台北市長柯文哲說,共享經濟是世界潮流,擋也擋不住,要管理而不是禁止,oBike若停在電單車停車格,不會處罰,之後會公告禁停單車的區域,在禁停處停放就拖吊。他也提出,共享單車應視為公共運輸一部分,需要的是管理,會盡快訂定一個管理辦法。不過台北市轄區內的鄉里長並不滿意,大安區昌隆里長王志剛對此表達不滿,揚言要把里內違停oBike,全部載到台北市政府,交給交通局處理。

宜蘭:擬加畫專用停車格

宜蘭縣則暫時採取將1/3的電單車停車格給oBike;若空間足夠,縣府考慮再加畫oBike停車格,若oBike亂放,一律拖吊。宜蘭縣代縣長吳澤成認為,oBike業者若是很有秩序、有規矩自行管理,基於便民立場這是好事,縣府不會刻意阻擾,但必須要維持整體交通環境管理及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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