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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程序「三步走」

2017-07-26

第一步:內地與香港特區達成《合作安排》

第二步:繼續推進後續工作,包括在香港社會及立法會進行討論後,共同尋求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批准及確認《合作安排》

第三步:特區政府在《合作安排》獲批准後向立法會提交本地立法建議,期望於2017年至2018年立法年度內完成,為明年第三季通車目標提供所需法律基礎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整理: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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