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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傳銷禁不絕 借互聯網狂斂財

2017-08-12
■雖然內地打擊力度不斷增大,但非法傳銷活動也不斷在演變。廣東警方今年上半年破獲的「1040陽光工程」傳銷案,受害者就遍佈多個省份。 資料圖片■雖然內地打擊力度不斷增大,但非法傳銷活動也不斷在演變。廣東警方今年上半年破獲的「1040陽光工程」傳銷案,受害者就遍佈多個省份。 資料圖片

升級版噱頭多方式多樣化 農村青年及大學生成受害者

內地大學畢業生李文星身陷非法傳銷導致死亡事件,令非法傳銷再次成為社會公眾關注和聲討的焦點。事實上,最近30年非法傳銷一直未被禁絕,甚至因網絡興起而有「升級」趨勢。來自農村的求職青年和大學畢業生成為龐大受害群體。如今,非法傳銷緊隨社會經濟發展潮流,除了傳統的線下拉人頭、非法拘禁等方式,更衍生出互聯網線上傳銷犯罪,編織一張無形的網,大肆斂財。 ■香港文匯報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

業內人士指出,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美國一個化妝品品牌在廣州註冊,正式登陸中國內地,採取建立層級發展會員等傳銷代理的方式銷售產品。之後,這種以抬高價格發展會員賣產品的傳銷方式在中國內地大肆蔓延,各類傳銷公司達5,000多家。1998年,國務院下文正式禁止傳銷活動。然而,各類以不實際賣產品的傳銷活動在部分重點地區迅速發展。多部門反覆清查打擊,但往往沉渣泛起。

金額動輒逾億元

2009年9月,剛大學畢業的劉娟前往廣東珠海某培訓學校面試,卻被騙進傳銷窩。由於受到人身限制和威脅,她只能配合,並以「赴上海培訓需購置電腦」、「生活費沒了」為理由騙取父母、同學共1萬多元(人民幣,下同)。警方通過線索摸排,迅速解救了包括劉娟在內的多名大學生,並控制了骨幹人員。這是2009年廣東警方破獲眾多案件中的一小宗。

廣東再次部署高壓嚴打行動,共搗毀傳銷窩點1,077個,清理遣散傳銷人員10,926人,對774名傳銷頭目及骨幹採取了強制措施。次年,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不再將廣東列入全國整治傳銷活動的重點地區,這是近十年來廣東首次「摘帽」。然而,非法傳銷活動在廣東一直沒有絕跡,包括廣西、江浙、安徽、天津、東北等地的傳銷活動更甚囂塵上。上世紀90年代末以來,自主就業的大學生群體,成為傳銷組織重點招募對象,以「80後」、「90後」為主的年輕打工一代,不少人也捲入漩渦。

跨省跨區域明顯

雖然打擊力度不斷增大,但非法傳銷活動也不斷在演變。特別是手段更為高明的「南派」傳銷,更「發明」出新型互聯網傳銷方式,且受害群體已不限於青年群體,涉及金額動輒億元以上。

廣東警方今年上半年打掉一個以「1040陽光工程」為噱頭的非法傳銷團夥,打着「中央操盤,純資本運作,在北部灣佈局,暗中實施『國家秘密政策』,為北部灣吸聚資金」等幌子,通過網站及社交媒體,招募投資者繳納投資款成為會員。據了解,該傳銷集團誘騙入夥的資金高達8億元,受害者分佈在全國多個省份。由於被誘騙進行了投資,不少受害者不得不轉而進行「拉人頭」的活動,越陷越深。

廣東警方表示,此種升級版傳銷,噱頭多,方式多樣化,且跨省跨區域特點明顯。由於發生在網絡上,理論上可以無限制擴張,危害性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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