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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助郭文貴侵吞4億 5被告認罪

2017-08-12
■郭文貴前員工及合作夥伴在庭上受審。網上圖片■郭文貴前員工及合作夥伴在庭上受審。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報道,被告人曲龍、趙雲安挪用資金,被告人高嵩、馬楠、程秀華職務侵佔一案,11日上午在遼寧省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及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五名被告均表示認罪悔罪。

用以支付工程及個人欠款

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08年5月,被告人趙雲安,時任天津華泰的代表人、董事長,因涉嫌犯罪被天津市公安局採取強制措施,其妻經過他人引薦找到郭文貴請求幫助協調關係釋放趙雲安,郭文貴答應並提出事成後趙雲安借給其1億元(人民幣,下同)。

2008年6月,趙雲安提出以3億元的價格,將其控制的北京和達創新科技有限公司轉讓給郭文貴,以使郭文貴實際控制天津華泰。

郭文貴因急於使用天津華泰賬戶中的資金,夥同曲龍等人,在未召開股東會、董事會進行研究並形成決議的情況下,將天津華泰賬戶中4.287億元資金轉出,其中4億餘元用於支付其政泉置業和盤古公司開發項目所欠的工程款、借款、購買車輛及償還其個人欠款等。

指使被告偽造協議等文件

公訴機關還指控,2012年,郭文貴為達到非法佔有該4億元資金的目的,指使被告人高嵩、馬楠、程秀華等三名盤古公司員工,以假協議、假備忘錄等方式,從而達到郭文貴非法佔有該筆資金的目的。公訴機關根據指控的事實,認為應當以挪用資金罪追究被告人曲龍、趙雲安的刑事責任,以職務侵佔罪追究被告人高嵩、馬楠、程秀華的刑事責任。

被告人家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界群眾代表和新聞記者40餘人旁聽了庭審。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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