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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撬磚男「助攻」囚4個月

2017-08-25
■旺暴當晚一批示威者在路面掘地磚。 資料圖片■旺暴當晚一批示威者在路面掘地磚。 資料圖片

「無你參與其他人無咁方便」 官:須判監以收阻嚇作用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在去年2月旺角暴亂當日,年輕廚師蘇德成夥同他人參與撬磚,惡意破壞西洋菜南街及豉油街行人路,被控兩項刑事毀壞罪。被告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項刑事毀壞罪。裁判官李慶年指出,在量刑時不能漠視案件背景與旺角暴動有關,被告是以協助角色參與其中,認為「無你黻捋P,其他人行事無咁方便」,故須判監以收阻嚇作用,遂判被告即時監禁4個月。

被告蘇德成(28歲)報稱廚師,被控兩項刑事毀壞罪。控罪指,被告於2016年2月9日,先後在旺角西洋菜南街附近的麥當勞餐廳,及豉油街50號舖外的行人路上,連同其他身份不明者損壞該兩處的行人路。警方確認上述兩處行人路遭破壞,面積分別為2.25米乘7.8米、及4.6米乘3.1米,維修費共需2.3萬元。

案情指,在旺角暴動後,警方翻查附近地方的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戴口罩及手套,在涉案的兩處地點,與其他人把行人路的磚塊撬出。其間,被告在砵蘭街人群中曾拉低口罩叫囂而被認出。同年6月,警員以涉嫌參與暴動罪將他拘捕。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我剩係撬磚,無用轅~差人」,又稱原本打算將磚塊放在砵蘭街作路障,但將撬起的磚塊放入垃圾桶後,由其他人以手推車運走。他離開後才從新聞得悉當晚有人掟磚。

被告為職工盟屬會秘書

被告昨日承認控罪。辯方求情稱,被告因「一時熱血沖昏頭腦」而犯案,現已後悔。職工盟李卓人的求情信透露,蘇德成於2007年加入職工盟的屬會「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當秘書,並讚他是「義無反顧、有理想的青年」云云。

裁判官指,本案性質嚴重,被告參與撬磚,在暴動事件中雖只是協助角色,但其行為有風險,令其他人可用磚塊襲擊包括警察在內的在場人士,案情非常嚴重,故須判處監禁,以收阻嚇作用。

多名旺暴參與者陸續被法院裁定罪名成立。資料顯示,連同蘇德成,目前最少有7人因參與旺暴罪成,包括羅浩彥、連潤發、許嘉琪、麥子晞、薛達榮分別被判監禁3年,楊子軒則被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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