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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租購同權試點地區政策要點:

2017-08-28

■廣東:廣州市於7月首先提出,就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學提出「租購同權」。廣東省近日再提出,探索建立共有產權住房制度,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鼓勵自然人和機構投資者購買庫存商品房,成為租賃市場的房源提供者。

■北京:發佈租賃文件徵求意見稿,提出推動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並提出公租房可落戶、符合條件租住私房也可入學等體現租購同權的新政策。

■上海:率先推售只租不售住房地塊。

■成都:符合條件的居民憑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憑證可申請辦理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可享受公積金、義務教育、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

■瀋陽:2018年12月底前,持有居住證的承租人,在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子女入學、參加中考等方面享受公共服務和便利,實現租購同權。

■江蘇無錫:9月1日起,取消購房60平方米或以上才允許落戶政策,增設了租賃住宅落戶政策,將合法穩定住所的認定範圍擴大至租賃住宅。

■鄭州:在城鎮有合法穩定住所 (含租賃)的人員,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根據本人意願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製表:記者 帥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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