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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人」再噓國歌 或罰閉門作賽

2017-10-11
■再有球迷噓國歌展「港獨」旗。香港文匯報記者郭正謙 攝■再有球迷噓國歌展「港獨」旗。香港文匯報記者郭正謙 攝

足總高層盼港速立國歌法 政界促檢控「無品球迷」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傅航)在香港大球場昨晚舉行的亞洲盃外圍賽上,有香港球迷再三在國歌播放期間繼續發出噓聲,更有人舉起「港獨」標語、背向草地及展示不文手勢,令香港足總有可能面臨比罰款或更嚴重的處罰。足總名譽副會長康寶駒估計下一場港隊將被罰閉門作賽,希望政府盡快就國歌法本地立法,阻嚇有關行為。政界人士批評,一小撮鼓吹「港獨」者將球賽政治化,所作所為不尊重自己的國家,不尊重香港,更令香港在國際社會上蒙羞,必須嚴辭譴責。事件同時反映香港必須盡快訂立國歌法,並檢控有關人等。

足總副主席貝鈞奇在賽前已呼籲球迷不應借體育比賽發洩對政治的不滿,擔心港隊會因噓國歌的行為被罰閉門作賽甚至扣分。在昨晚比賽開始前,香港大球場雖然已派出不少職員在球迷區作出呼籲不要噓國歌,但在國歌播放期間仍有部分球迷報以噓聲,甚至舉着寫上「香港獨立」的標語,有人則背向草地站立,甚至做出不文手勢。有工作人員揚手示意停止,但有關人等並無理會。

「獨人」騎劫球賽 累港隊蒙羞

球迷組織「香港力量」聲稱,球迷入場是為了支持港隊而非噓國歌,並否認有企圖挑動及煽動球迷噓國歌。

香港足球總會副主席貝鈞奇賽前接受傳媒訪問時則表示,是次賽事由亞洲足協主辦。據亞洲足協有關紀律指引第六十五條,主隊足總需為球迷不當行為負責,而附件則訂明,如球迷發表侮辱性言詞或聲音,罰則要「視乎事件的嚴重性」(subject to the gravity of the offence)。

曾任國際足協紀律委員會委員的前足總主席、現足總董事局董事之一的康寶駒表示,「繼上周港足與老撾的友誼賽後,今次再發生噓國歌事件,加上過去香港賽事中已經發生過兩次,足總曾被罰,但類似事件仍發生,預料港隊之後好大機會被罰閉門作賽。」

康寶駒坦言,被罰的是足總,但現時國歌法未進行本地立法,因此足總難以阻止有關行為,他希望政府盡快就國歌法本地立法,阻嚇有關行為。

民建聯副主席、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批評,一小撮鼓吹「港獨」者接二連三騎劫球賽,所作所為不尊重自己的國家,令香港在國際社會上蒙羞,社會各界應嚴辭譴責。此事反映香港必須盡快訂立國歌法,其細節內容必須細心討論,以阻止體育運動再被政治化。

葉國謙批行為不尊重國家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行政會議成員葉國謙表示,一小撮人因對國家有敵視的態度而作出噓國歌的行為是非常「無品」,「這既對自己不尊重,也不尊重國家,就算你不認同國家,也不能作出這些行為。」他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倘日後香港通過落實國歌法,這些噓國歌的行為將會是違法的行為,將可有法可依對他們作出懲處。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榮譽董事長盧瑞安批評,部分球迷的行為如同不尊重國家,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尊重國歌是基本禮貌,噓國歌是「非常錯的事情」。

他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已通過落實國歌法,本港亦應加快進行立法,方可把相關人等繩之以法,又建議應禁止他們入場觀賽,「國際賽事變成搞『港獨』的場所,令港隊有機會被罰錢、停賽,簡直是累人累己!」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新界社團聯會理事長陳勇坦言,部分球迷因「貪玩」而作出不禮貌的行為,只會「親者痛,仇者快」,傷害的是支持港隊的人,「係咪要閉門作賽、甚至港隊被取消資格,才知道後悔呢?」他呼籲相關球迷迷途知返,保持最基本的尊重,又認為倘有人蓄意違法,執法部門應依法處理。

梁美芬:最後受害是足總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有人一再向國歌發出噓聲,是對國家和香港的侮辱,也是一種挑釁行為。有關人等做出類似的行為,最後受害的是足總,惟香港未立國歌法,足總只能勸喻,在立法後,足總就可以根據清晰條文指引要求涉事球迷離開,倘仍未能阻止事件,就可以交由執法部門處理,故立國歌法實事不宜遲。

「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表示,屢次在足球賽事發生侮辱國歌事件,反映事態嚴重,說明訂立國歌法已是不容再拖。

他批評,過往由於警方及律政司執法不力,變相縱容這些事件接連發生,故促請他們應就「港獨」行徑採取檢控行動,杜絕「港獨」分子再次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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