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突使橫手,向立法會大會提出修改34項議事規則,試圖阻撓建制派提出修改議事規則遏止拉布。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昨晨指出,反對派議員提出的動議涉及公帑,包括要增加法律顧問及秘書處的資源等,加上已有常設委員會正處理相若內容,主席有權否決相關議案。「建制派班長」廖長江批評繞過議事規則委員會的做法是禮崩樂壞,為政治目的而不尊重立法會的慣例,更違背程序公義。
謝偉俊在接受電台訪問時指出,自己在前晚深夜才得知反對派提出修訂的消息,未有機會和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討論,但根據一般修改議事規則的規定,動議須會先由議事規則委員會討論,其後再轉交內務委員會,最後才提交大會。反對派直接將動議提交大會並非正常程序,會令議事規則委員會的角色變得無意義。
謝偉俊料主席不批准
他續說,自己初步看過部分議員提出的修訂內容,其中如要求喪失議員資格者仍可支取議員薪酬、增聘法律顧問等修訂均涉及公帑,不可由議員自行提出,估計不會得到立法會主席的批准,而主席亦可能會將修正案交由議事規則委員會討論。
提出34項修訂的始作俑者之一、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在節目中聲稱,建制派在6名反對派喪失議員資格的空檔提出修改議事規則,是「乘人之危」,所以他們在「非常時期」,要採取「非常手段」。
謝偉俊反駁,建制派的修訂是「士急馬行田」,必須撥亂反正。現在議員動不動就拉布、擲物,「這些又是否君子所為?」
他強調,如果完全漠視議會慣常的做法,不經過議事規則委員會討論就將會對政治生態帶來重大改變修訂直上大會,只是「鬥手瓜硬」,對反對派議員來說並非最好的結果。
廖長江:禮崩樂壞典型例
廖長江在另一場合批評,反對派繞過議事規則委員會,直接向立法會大會提交34項修改議事規則的建議,是為求達到一己的政治目的而不尊重立法會的慣例,漠視議會機制、違反一直行之有效的安排、違背程序公義,是真正禮崩樂壞的典型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