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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曉明:五關鍵詞讀懂港澳篇

2017-10-28
■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張曉明(二排左三)日前出席中共十九大大會。資料圖片■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張曉明(二排左三)日前出席中共十九大大會。資料圖片

解讀十九大報告七原則方略 「導向」準確貫徹「一國兩制」

十九大報告解讀系列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昨日在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網站發表題為《讀懂悟深十九大報告港澳篇的五個關鍵詞》的文章。文中指出,要讀懂十九大報告中的港澳篇,需要把握好「重視、關懷、全局、導向、共擔共享」五個關鍵詞。他說,報告在肯定「一國兩制」在港澳的成功實踐、宣示中央對港澳的大政方針的同時,針對「一國兩制」在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有所側重地闡述了一些重要思想觀點、原則立場和工作部署,具有明確的導向性。其中,核心指向和要求是必須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

他分析說,報告強調了7個方面的重要原則、觀點、方略(見右表)。他指出,所有這些都是中共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過的,都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濃縮了習近平總書記治港治澳思想的精華,既與中共十八大報告精神相一致,又反映了中央對「一國兩制」認識的不斷深化,是確保「一國兩制」在港澳的實踐不變形、不走樣並行穩致遠所必須堅持的。

中央管治無損高度自治

他說,香港社會有的輿論擔心報告中強調中央對香港、澳門有全面管治權會不會影響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其實這種擔憂是不必要的。這一觀點在2014年6月國務院新聞辦發表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中已經寫明。它包含的邏輯關係顯而易見:主權與治權分不開;中國政府從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之時起,即擁有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來源於或派生於中央的全面管治權。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是恢復行使包括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在內的完整主權,而不是英國人「以主權換治權」的如意算盤所指的空洞的主權,也不限於對外交、國防事務的管理權。

他強調,中央根據「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授予香港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同時保留一部分權力由中央直接行使,未授予的所謂「剩餘權力」也歸中央所有。這就是說,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權力劃分是授權與被授權的關係。

針對極少數人錯誤言行

他表示,強調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具有全面管治權,是希望香港社會正確認識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和權力來源,尊重中央依法享有的權力,包括對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任命權、對基本法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對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備案審查權、政制發展決定權等,所針對的是極少數人以高度自治為由,抗拒或排斥中央依法行使有關權力,甚至公然挑戰「一國」原則和有關底線的錯誤言行。

他同時強調,對於基本法已授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中央應當予以尊重,而不應以享有全面管治權為由任意加以限制和干預。事實上,香港特別行政區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之廣泛,是世界範圍內其他自治地方難以比擬的,回歸以來也一直得到充分尊重和行使。所以,強調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全面管治權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權並不矛盾,關鍵是要按照報告指引,嚴格依照基本法辦事,把維護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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