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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價租「共享空間」 助青年創業

2017-10-28
■特區政府與商界及多個非牟利機構合作推出的「青年共享空間計劃」,昨公佈詳情。 香港文匯報記者顏晉傑  攝■特區政府與商界及多個非牟利機構合作推出的「青年共享空間計劃」,昨公佈詳情。 香港文匯報記者顏晉傑 攝

分佈觀塘荃灣黃竹坑荔枝角灣仔 料明年上半年供申請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顏晉傑)高昂租金及人際網絡等都是青年創業需面對的問題。特區政府與商界及多個非牟利機構合作推出「青年共享空間計劃」,最快明年上半年以不超過市值租金一半的價錢,出租共享工作空間,協助青年從事創新科技、創意產業及文化藝術工作,預計首階段計劃將有逾千人受惠。營運機構須每半年向業主和特區政府匯報租金及出租率等營運情況。

計劃首階段有10個業主率先參與,合共提供約9萬平方呎位於已活化工廈或商廈的現成可用及獲准作為共用工作空間、辦公室或藝術創作室的地方,協助年輕人創業。其中6個位於觀塘,最大一個位於荃灣中染大廈,項目由香港興業國際租予數碼港負責營運,其他項目則分佈於黃竹坑、荔枝角及灣仔。

除數碼港外,香港藝術發展局、保良局、香港創新教育基金及香港工業總會都會參與計劃,協助業主負責營運共享空間,有兩名業主仍在物色合作機構,另外兩個則決定自行營運。營運的機構須每半年向業主和政府匯報租金及出租率等營運情況。

政府無給業主經濟誘因

特區政府期望計劃可協助年輕人創業,但不會設硬性年齡限制,只是將創新科技、創意產業及文化藝術工作訂為主要受惠行業。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日於記者會上強調,為表演者提供表演場地並非計劃的目的,因如要舉辦音樂會等活動可能涉及消防安全等其他問題,但若只是小型展覽則不會阻止。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指出,參與計劃的業主須承諾最少能提供物業6年,其間業主向營運機構收取的租金不能多於當前市值租金的三分之一,營運機構收取用家的租金則不能多於市值一半。

張建宗指出,特區政府在今次計劃上未有特別向業主提供經濟誘因,指計劃能落實是基於業主的愛心。他表示,計劃除了為年輕創業者提供場地的硬件外,亦期望負責營運的機構能為租戶提供培訓及交流活動,協助他們建立人際網絡及物色投資者。

約9萬呎 最少千人受惠

參與首輪計劃的業主,將於今年底至明年初與營運機構商討合作細節,特區政府預計首批約9萬平方呎的共享空間可於明年上半年接受申請,初步估計最少1,000人受惠。政府並表示,會繼續與更多業主聯絡,期望能於2018年至2019年推出第二輪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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