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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國謙:二十三條立法 特區政府有責

2017-11-20
■葉國謙 資料圖片■葉國謙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日前表示,特區政府對落實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責無旁貸。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葉國謙認為,現屆特區政府有責任在任期內處理,創造有利立法的條件,立法時也要聽取各方意見。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委員劉炳章就認為「宜早不宜遲」,又指國家的成就獲國際承認,有利立法(見另稿)。

葉國謙、劉炳章、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及教協副會長張銳輝昨日出席港台節目《城市論壇》,討論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

對於何時是立法的「最佳時機」,梁家傑聲稱「肯定唔係??家」,因仍有很多民生事務「未搞掂」,應待港人對掌權者「有信心」才立法,例如在有普選之後。他又聲言李飛來港演講是「宣旨」云。

要有部署及創造條件

葉國謙反駁指,李飛是應港方邀請表達對基本法及回歸20周年的看法,並強調二十三條立法是憲制責任,而特區政府要有部署及創造條件,不能「等運到」,林鄭月娥有責任在本屆任期內處理。

張銳輝則聲言,港人在2003年對中央的信任及內聚力比現時好,但當年立法也帶來相當大的撕裂和爭議,故現時肯定不是立法的理想環境,又稱年輕人「最唔鍾意」一些「恐嚇式講法」云。

立法令港人向國家歸心

葉國謙當即澄清:「有齯H話二十三條就係『扼殺言論自由』,二十三條就係你做任何炡ㄦ|俾人拉去坐監,唔係赯嚏I」張銳輝插嘴道:「係定唔係,就要睇究竟個條文點寫。」葉國謙指,立法時當然要聽取各方意見,「但前提係要保障國家安全,呢點係事實。有齯H由始至終都唔認同國家,由始至終都認為呢個國家不是我的。」葉又指,立法目的就是要令港人向國家歸心,但難保有人永遠也不歸心。

不能與政改「梅花間竹」處理

對於以何方式立法,葉國謙指基本法寫明香港自行立法,與國歌法透過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的情況不同,也不能與政改「梅花間竹」處理,因最後也要整合成一條條例,建議整體立法,事前也要讓市民了解有關內容。

他又認為要總結上次推動相關立法的經驗,指當年的條文是「無牙紙老虎」,目的是希望港人在心理上紓緩一些,但現在情況有變,「用返鶖伢ЁさL鴾G十三條,??家過唔過得到,我都有疑惑,因為係中央政府收唔收貨黻暋D。」

劉炳章認為,「斬件式」或「梅花間竹」立法一樣會有爭拗,「如果分開咁多次爭拗,爭拗期拖得好長,不如就一次過爭拗晒佢」,而立法最重要是諮詢過程及條文內容。

有學生向葉國謙提問,稱二十三條立法是「迫」市民信任國家。葉國謙回應指,訂立法律從來也是對一些人的管制,社會上每個人的行為、意見也不一樣,「例如過馬路始終都有紅綠燈,唔可以喜歡幾時過就過,有少數人唔喜歡就會犯法」,重申二十三條立法是希望港人包括年輕人尊重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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