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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報道】黃台仰疑棄保匿英

2017-12-01

失蹤近月未向警署報到 法律界:若現身即捕即押

涉及「旺角暴動案」而被控「參與暴動、煽動參與暴動及煽動參與非法集結」等三項罪名的「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其案件將於明年1月開庭審理。香港文匯報記者近一個月的調查發現,黃台仰涉嫌違反法庭批准的保釋條件,已有兩個星期未如期到指定警署報到,懷疑他已「棄保」離港。據悉,黃台仰目前身在英國。有法律界人土表示,如果有人違反保釋條件,一旦被警方查獲將會被立即扣押直至案件開審為止。 ■香港文匯報記者 齊正之、張得民

黃台仰涉嫌參與2016年2月9日農曆年初一晚發生的「旺角暴動」,他被控「參與暴動、煽惑非法集結、煽惑暴動」三項罪名。案件排期在2018年1月18日高院開審,預計需時80天。

香港文匯報記者獲悉,根據法庭批出的保釋條件,黃台仰須每周前往指定的警署報到。早前,他向法庭申請離港一周赴英,獲批後在11月初離港。但在一周後,黃台仰並未按規定到他居住地附近的大埔警署報到。記者在過去20多天,曾在黃台仰的大埔村屋住所、其母親將軍澳住所、火炭「本民前」總部以及大埔警署等多地守候觀察,但完全不見其蹤影。

按程序,假如黃台仰逾期未向警方報到,而警方又未再收到法庭批准延期報到通知,警方會先後聯絡當事人及向相關部門查詢近期交通意外人物資料,以及翻查出入境記錄,如果仍未發現就會發出通緝令。

每周三網台節目已停播五期

據記者翻查資料所見,黃台仰原定每周三晚上主持「本民前」網台節目,但由11月1日至11月29日,已經連續停播5期。而本民前網頁每次都是在原定開播前的數小時宣佈暫停,但沒有解釋停播原因。即使有網民多番留言詢問,也未見網頁有任何回覆或解釋。至於黃台仰的fb個人網頁,也未透露自己的行蹤,而其fb轉發的最後一條信息則是在11月12日。

11月3日晚,一批「港獨成員」聚集在觀塘一個工業大廈天台舉行燒烤會時,黃台仰曾參加。有目擊者回憶,當時黃台仰神色輕鬆,和各人有講有笑,更表示不擔心自己即將開審的案件。「𠵱家睇返,唔怪得佢唔擔心,原來一早鋪定後路『着草』!」

該目擊者稱,就算黃台仰「棄保」也是意料之中,因為他面臨的控罪相當嚴重。

在11月23日及25日,為「本民前」另一個頭目梁天琦塗脂抹粉的紀錄片《地厚天高》在香港藝術中心公映,這個理應是「本民前」成員的重要活動,大批「獨派」組織、人物都有出席,偏偏黃台仰及梁天琦兩個「主角」缺席,現場所見,到場的「本民前」成員甚少,當時已有「獨派」分子覺得事有蹺蹊。

消息透露,過去一年多以來,黃台仰一直租住新界大埔區不同村屋,貪其地處偏僻亦不容易引起注意。在保釋期間,黃台仰多次聲稱受外國團體邀請,向法庭申請離境,法庭大多批准,並將現金擔保增至15萬元,並向警方通報行程。

消息人士分析,黃台仰多次申請出境,過去每次都如期返回報到,不排除是一種策略,一旦要棄保潛逃,佯裝因事離境亦不會被阻。公開的資料顯示,黃台仰曾於今年9月下旬離港赴英,並與一批居英港人及英國政客,在英國國會大樓外舉行所謂「示威活動」。

面臨沒收擔保金關押至開審

事實上,黃台仰在2016年2月在九龍城法院提堂後申請保釋,當時控方就反對保釋,指黃有棄保潛逃的風險。但裁判官認為嚴苛的保釋條件可以緩和風險,最後批准黃台仰以10萬現金,另加其母10萬現金人事擔保,不得離開香港等條件保釋,另須在凌晨12時至翌早6時宵禁,及禁止進入旺角指定範圍。黃台仰若「棄保」,總額達20萬的擔保金極有可能被沒收。

就黃台仰現時可能涉嫌違反保釋條件的情況,香港文匯報記者向身為律師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查詢,謝偉俊表示,任何人一旦違反保釋條件,其擔保金會被即時沒收,之後如果被警方尋回,極大機會被取消保釋並立即還柙至案件開審。

他進一步解釋,違反保釋條件多數面臨上述兩種後果,至於屆時法庭會否因此而加長刑期則難以定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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