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股東入稟高院 向33被告索償投資虧損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周曉菁)康宏環球(1019)兩大股東幫角力白熱化。公司昨召開特別股東大會,就持股29.91%的大股東郭曉群提出罷免8名董事及委任7名新董事作出投票,大會持續約兩小時後,郭曉群代表律師率先走出會場向記者通報,稱主席陳志宏以郭身負兩單法律訴訟為由將其投票權視為無效,「非常之失望」。目前看來現任董事均可留任,以陳志宏、總裁吳榮輝為代表的另一大股東富邦金控(29.98%),暫時保留在董事會內的話語權。但郭曉群之後在個人聲明中稱「必依法追討」。
郭曉群代表律師認為陳志宏會上給出的理據很薄弱,雖郭曉群有兩張入稟紙,但高院至今未給出任何宣判結果,上述舉動屬於「未審先判」,多次強調「很不公平」。入稟紙一份入稟來自小股東,一份來自董事會成員,可見董事會就有絕對優勢。若今後董事會再次控告郭曉群,就可以利用同一理由否決他的投票權,這是「非常之粗暴的行為」。
陳志宏:決定因兩份高院入稟狀
陳志宏隨後發言指,這是在衡量近日所有狀況後作出「公開透明」的決定。他認為股東會總體很順利,所有股東代表都有機會發言。他在考慮了較早前兩份高院入稟狀,對郭曉群和陳佩雄獲取股票合法性的質疑,也考慮到公司對各監管當局及執法部門負有的責任,故決定運用公司章程第七十四條賦予主席的權力,裁決郭及陳所持股份在股東會中無投票效力。
陳志宏還稱,有關決定也是為了保護員工、客戶、股東和維護本港經濟市場的穩定。他更提出,十分願意今次出席的股東可以再另開一個大會繼續討論相關事宜,並呼籲各界要給公司更多時間來解決風波後續的一系列問題。康宏署理財務總監葉宜君補充,現階段的工作重點是全面維護康宏的財務狀況,且配合各方監管機構的調查,穩住公司財務狀況。
股東會後,郭曉群以個人聲明回應稱對投票結果「表示震驚及失望」,認為陳志宏完全沒有適當理據回應「康宏剝奪我投票權的操作是否合適」的質疑。就康宏毫無法律依據肆意粗暴剝奪作為股東行使應有合法權利的行為,他本人「必然依法追討」。
郭曉群稱本人「必然依法追討」
郭曉群還在聲明中提議,目前康宏確有需要委任新晉有經驗的董事,協助公司建立長效的內控機制,配合監管機構調查,盡快復牌及恢復正常營運。他冀望各方能以公司發展為前提,本�茩t責任的態度,以公正公開的方式解決問題,使公司業務發展盡快回歸正軌。
有小股東昨在投票結束後透露,郭曉群代表在會上與陳志宏的意見對立,亦有小股東指股東會時有多位律師在會中不斷引用法律條例,十分複雜難以理解,現場氛圍不太輕鬆,覺得自己「信錯人」,對康宏略感失望。
同日,一位來自深圳名為ZHU XIAO YAN的小股東向高院入稟,控告曹貴子、郭曉群、陳佩雄等多位股東、董事會成員、康宏及旗下多家子公司,共33名被告,要求對其自2015年中買入的約323.4萬股康宏股份虧損作出索償,且要求法庭判決康宏2015年的配股計劃無效,郭曉群委任五位董事會成員的提議無效,郭曉群和陳佩雄所持股份無效且不具備投票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