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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建高鐵體現高度自治 特首:不會為鐵路犧牲「一國兩制」

2018-01-01
■林鄭月娥昨日出席一個公開活動時,談及「一地兩檢」。■林鄭月娥昨日出席一個公開活動時,談及「一地兩檢」。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表決通過高鐵西九龍站「一地兩檢」合作安排。對於反對派不斷肆意抹黑及質疑,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再次重申,興建高鐵是香港特區自行決定,也體現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強調不會為鐵路便利犧牲「一國兩制」。她又指,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特區政府不會迎合某些人的意見,貿然提出釋法要求,否則就是失職。

林鄭月娥昨日出席一個公開活動時指出,在香港興建廣深港高鐵香港段,是香港特別行政區體現自治的其中一個做法。換句話說,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要興建高鐵香港段。「如果大家打開國家的地圖,看到現在高鐵的網絡,無論是今日已經完成的四縱四橫,或是在規劃中的八縱八橫,都不需要有這20多公里的香港段。」所以,任何揣測說是中央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去興建香港段,也為此做一個決定,要求香港實行「一地兩檢」,這個說法是完全不正確,而且有點屈中央。

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她指出,興建高鐵香港段,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爭取的,這本身也是一個自治的體現,否則中央是可以叫停的。如果不是尊重香港的高度自治,亦預計可能有一些法律上的挑戰,可以叫停這個項目。但中央非常尊重香港的高度自治,去興建這個廣深港鐵路的香港段。「因為中央也明白到香港提出的理據,就是我們希望能夠融入,或是更加好地融入國家的發展大局,讓我們這短短二十幾公里的高鐵,將我們的人流可以更加順暢、高效地踏入全國高鐵網絡,為社會帶來很大的運輸、經濟、民生及社會的效益。」

林鄭又說,對於非建制有關「一地兩檢」的意見,絕大部分意見她都不同意。她表示,不會是為了開通一條鐵路的便利,去犧牲「一國兩制」的原則,去破壞基本法這個重要的憲制文件。「所以,過去真的有好幾年我們和中央都是不斷地很努力去磋商、去反覆研究,究竟是怎樣能夠找到一個有充分法理基礎的方法,可以在西九龍站落實到『一地兩檢』。」

合作安排符「一國兩制」精神

她憶及,經過幾年努力,找到有充分的法理基礎的「三步走」方法。亦即先經過一段時間的討論和醞釀後,香港和內地簽了一個《合作安排》,讓在西九龍站裡可以有一個「內地口岸區」,將本來在過了關口如在深圳的幾個陸路口岸發生的事,提前在西九龍站進行,方便乘客可以無須再要經過出入境管制就直達全國,這效益是很多市民都認同的。第二步是由香港就《合作安排》呈請國務院,經國務院批准後,再由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去提呈作一個決定來給予一個充足的法理基礎,確定《合作安排》是符合「一國兩制」精神,並沒有違反基本法。然後第三步還要交回香港本地立法,讓「一地兩檢」能按人大決定及《合作安排》得以落實。

她說:「一個這麼嚴謹的程序,被部分法律界人士形容為『說了算』或人治,我認為亦都是不正確。」

籲法律界客觀務實看方案

林鄭指出,人大決定已全面回應香港市民的關注,亦要經過本地立法才能夠落實「一地兩檢」。最終香港要不要有「一地兩檢」仍然是香港特區高度自治範圍之內的事。她呼籲法律界人士,能夠可以再客觀、務實地看看今次中央和特區政府可以找到的、有充分法律基礎的方案,盡早如期落實「一地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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