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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撐理大 齊促港大除「戴妖」

2018-01-1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甘瑜)雖然「熱血公民」鄭松泰想將理工大學不肯續約演繹成「政治事件」,但多名政界及教育界人士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均表示,認同校方的判決,認為為人師表者,不犯法已是最低標準,校方有責任保障學生不受負面影響。他們更期望,其他院校亦可拿出勇氣處理問題教職員,將「佔中三丑」的戴耀廷等亦掃出校門。

劉國勳:「佔領」搞手須處理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表示,贊同理大決定,認為為人師表,應以身作則教導學生尊重國家,而鄭松泰侮辱國旗及區旗罪成,有損學校形象,也對學生造成不良影響。他又說,雖然香港有言論及學術的自由,但這應該建立在不違反法律的基礎和前提之上。

劉國勳更表示,香港其他院校亦有類似問題,如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早前公然策劃違法「佔領」,及有人以言論自由為名高調宣揚「港獨」等各類違法主張等,「這類行為在一定程度上與今次鄭松泰的事件性質相同或更嚴重,社會各方都應該引以為戒,各大專院校亦應該參考判決,以儆效尤。」

何啟明:為人師表更須守法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也認同理大決定,並指出事件令教職員知道,不能因為搞政治就可以肆無忌憚。他指出,為人師表不可做犯法的事是合理要求,讚揚理大的做法相對有風骨,希望其他院校亦不應因害怕捲入政治爭拗,而不去處理有問題的教職員。

容海恩:裁定罪成解約合理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則批評鄭松泰的「政治迫害論」,指出法庭已裁定他罪成,校方才去審視他是否還適合做大學教師。她認為,大學教師會影響學生,而是次鄭松泰侮辱國旗和區旗是嚴重的行為,校方有提供優良教育的考慮,作出有關決定合情合理。

黃錦良:教師應有更高標準

教聯會主席黃錦良指出,社會對大學教師有較高標準,為人師表行為須合法,是社會基本期望,「甚至要將道德標準再提高一點。」他認為,既然鄭松泰已觸犯刑事罪行,大學對教職員亦有其一貫準則,認為他不符續約條件、影響校譽及學生,故不再續約,做法合理。

他批評鄭松泰隨意將事件說成「政治打壓」,「為什麼他不去想想自己對學校的影響、其行為令社會失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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