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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辦:准鄭完成6個案合情合理

2018-01-1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前日於行政長官答問大會上透露,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短時間內應邀上任,有部分事務未完成處理,故批准她繼續完成6宗仲裁個案,反對派即就此大造文章。特首辦前日深夜回應事件,指涉及的全部個案已完成審理,倘若鄭若驊因此而請辭,實有違其職責,更會帶來極大的不便,考慮到個案並不涉及香港特區政府或公務事宜,作出合情合理的安排。同時,鄭若驊亦無償在北京清華大學任教春季課程,並已作出書面承諾,確保不會涉及利益衝突。

辭仲裁員損港拓區爭議中心

特首辦發言人前日深夜發表回應指,涉及的6宗個案已完成審理,鄭若驊以仲裁員身份所負責的工作基本已經完成,僅餘下相關仲裁團隊最後擬定及公佈仲裁結果,按進度料在幾個月內可完成有關工作。因此,倘鄭若驊在現階段辭去仲裁員的職務,實有違她作為仲裁員應負的責任,為仲裁雙方帶來極大的不便或損失,甚或不利於香港銳意發展成為區域性法律服務和解決爭議中心這政策方向。

發言人續說,在不違反仲裁個案內容保密的前提下,鄭若驊表示,該6宗個案並不涉及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或任何香港公共組織,而仲裁過程中亦沒有觸及任何牽涉香港特區政府或律政司司長的公務事宜。

林鄭月娥在考慮上述因素及是次任命的特殊情況後,按《服務條件說明書》第十四條的規定,同意她繼續完成處理該6宗仲裁個案,收益將會悉數捐作慈善用途。

鄭承諾教清華不涉利益衝突

發言人並透露,林鄭月娥亦批准鄭若驊在北京清華大學法學院本學年的春季課程中,繼續任教國際仲裁與爭端解決項目,為期約三個周末。鄭若驊早前已辭任該項目的主任及兼職教授,但為免影響學生的學習,她希望能完成上述的教學工作,並不會收取任何報酬。

發言人強調,相關事宜是基於實際及極特殊情況作出的合情合理安排,並不會影響律政司司長履行職務,亦不構成任何利益衝突的情況。

林鄭月娥的批准已訂明鄭若驊必須遵守的若干條件,鄭已作出有關的書面承諾,包括遵從《服務條件說明書》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內的所有規定,確保不會出現任何涉及利益衝突的情況,以及若情況出現變化而導致可能出現利益衝突的情況時,必須即時知會行政長官等。

發言人指,根據可追溯的內部紀錄,過往亦曾有主要官員根據其受聘的《服務條件說明書》的規定,向時任行政長官申請在其任期內短暫從事公務以外的工作,並獲得時任行政長官的同意。

另外,鄭若驊曾持有一家私人公司75%股權及擔任該公司董事,發言人指,鄭若驊已於1月9日辭任該公司董事,同日將其所有相關股權轉讓他人,轉讓手續預計在短期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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