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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網信辦出台微博管理規定

2018-02-03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昨日公佈《微博客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對微博客服務提供者主體責任、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分級分類管理、闢謠機制、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等方面作出規定,並將自今年3月20日起施行。圖為專心看手機的市民。 資料圖片■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昨日公佈《微博客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對微博客服務提供者主體責任、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分級分類管理、闢謠機制、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等方面作出規定,並將自今年3月20日起施行。圖為專心看手機的市民。 資料圖片

用戶全面實名制下月實施 服務提供者落實信息內容主體責任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凝哲 北京報道)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昨日公佈《微博客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微博客服務提供者主體責任、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分級分類管理、闢謠機制、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等方面作出規定。官方表示,該《規定》旨在促進微博客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將自今年3月20日起施行。專家認為,《規定》將成為新時代微博客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指引。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微博客為廣大網民獲取資訊、休閒娛樂、情感交流和分享傾訴提供了重要平台,極大地豐富了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但是,部分服務提供者安全責任意識不強,管理措施和技術保障能力不健全不到位,造成一些不法分子炮製的低俗色情、民族歧視、謠言詐騙、傳銷賭博等違法違規有害信息傳播擴散,亟待依法依規予以規範。

建立健全闢謠機制

「微博客,是指基於使用者關注機制,主要以簡短文字、圖片、視頻等形式實現信息傳播、獲取的社交網絡服務。」官方對微博客的定義加以明確。《規定》指出,微博客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信息內容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包括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制定平台服務規則、對使用者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建立健全闢謠機制、對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立即採取相應處置以及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行業組織監督六方面。

《規定》提出,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新聞媒體等組織機構對所開設的前台實名認證賬號發佈的信息內容及其跟帖評論負有管理責任。微博客服務提供者應當提供管理權限等必要支持。《規定》並對通過微博客發佈新聞信息作出規定,明確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應當依法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並在許可範圍內開展服務,禁止未經許可或超越許可範圍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活動。

嚴打低俗炒作行為

國家網信辦等六部委昨日並發佈信息,將對炒作明星緋聞隱私和娛樂八卦進行聯合整治。各部委按職能、分領域進一步加強對新浪微博、騰訊、百度等網絡平台的依法從嚴監管。昨日,「卓偉粉絲後援會」、「全明星通訊社」、「娛姬小妖」等專事炒作明星緋聞隱私的賬號已被永久關閉。截至發稿,新浪微博熱搜功能仍在暫停整改當中。

官方強調, 通過聯合整治打擊低俗炒作行為,將進一步形成依法從嚴監管的震懾,督促和約束相關平台、機構和個人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堅持守法合規經營,維護互聯網傳播秩序,營造天朗氣清的網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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