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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兆佳:反二十三條或失參選資格

2018-02-06
■劉兆佳認為,有志參選者需言行小心。資料圖片■劉兆佳認為,有志參選者需言行小心。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鼓吹「自決」組織「香港眾志」成員周庭被選舉主任取消參加立法會補選資格。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取消參選立法會議員資格(DQ)的基本原則和底線十分簡單,就是參選人不能挑戰國家主權、國家憲法及基本法。他更認為,隨茯F治形勢不斷變化,難以斷言過往曾經「提倡結束一黨專政」,或反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政治人物,日後會否被禁止參加選舉,故有意進入政治架構者必須言行小心。

劉兆佳昨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指出,近年特區政府就部分政治議題上,例如取消立法會補選參選人資格,其處理準則不太清晰,令社會產生「人治」和具政治意圖的感覺,但今次周庭被取消資格的個案,選舉主任的說法是說得通的,因為「自決」相當程度是否決中國的主權。

DQ底線:不容挑戰基本法

他又指,雖然有關準則仍未清晰,但參選立法會的基本原則和底線就十分簡單,包括尊重國家主權、中國憲法和基本法。

此外,劉兆佳提到,隨茯F治形勢不斷變化,現難以斷言過往曾經「提倡結束一黨專政」,或反對二十三條立法的政治人物,日後會否被禁止參加選舉。

他認為,這需要視乎有關人士用什麼方式反對二十三條立法。例如有關政治人物,在原則上反對二十三條立法,或認為自己沒有責任保障國家安全,則將會有問題,但如果有關人士純粹認為現在並非合適的立法時機,或認為法案內容違反香港法治精神或價值觀,那就未必有問題。

有志參選者需言行小心

劉兆佳認為,有志參與選舉者的唯一辦法,就是盡量小心,不要作出任何會被人批評為分裂國家的事情,「總之你唔好做任何洁A唔好講任何洁A俾人覺得你係唔接受,或者你係挑戰國家憲法或者基本法,咁政治上你咪立於不敗之地囉。」

再者,劉兆佳還談到,參選人須簽署確認書,以及人大釋法等,均只發生了很短的時間,有關制度仍處初期建設,可能有法理爭議和政治考慮。

他指,過往中央政府對本港如何執行基本法,採取較寬鬆態度,屬放任自由,但近年「港獨」思潮冒起,中央政府於是收緊對港政策,並嚴格要求立法會議員要尊重國家憲法和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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