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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僕延退休年內推 議員促優化待遇

2018-02-27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公務員事務局早前就延長公務員服務年期措施,諮詢各部門至4月30日。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昨日在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希望在今年年中能推出新措施,但要視乎所收集的意見而決定,預料今年內會推出。出席的立法會議員大多贊同政府建議,但同時希望當局能改善公務員待遇。

新民黨葉劉淑儀歡迎新措施,認為政府方案符合公務員及工會要求,她同時關注公務員延長退休年齡後的公積金處理方式,希望政府改善公務員住屋待遇,如資助現職公務員買樓及為退休公務員提供公屋等。羅智光回應時指出,有關資助公務員買樓方面的問題較為複雜,需再作研究。

另有立法會議員表示,現時香港人口老化,有必要延長公務員退休年齡,但關注新措施會否影響年輕公務員升遷。羅智光指出,於2000年至2015年間入職的現職公務員逾5萬人,認為該批公務員相對年輕,各部門仍有一段長時間去處理規劃人員繼任及晉升問題。

政府建議提高在2015年6月1日或之後新入職公務員退休年齡,其中,文職職系可由原來的60歲延至65歲,紀律部隊職系則由原來55歲或57歲,不論職級一同延至60歲。政府同時建議,以合約形式聘用退休或即將退休公務員,及修訂處理現職公務員達退休年齡後最後延長服務申請的安排,把最長受僱期上限由90日提高至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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