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化地方預算約束 遏制隱性債務增量
香港文匯報訊 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對於支出預算的監督審查,《指導意見》要求,要硬化地方政府預算約束,堅決制止無序舉債搞建設,規範舉債融資行為;結合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全國經濟發展水平等情況,合理評估全國政府債務風險水平。
據新華社報道,審查批准預算、決算和監督預算執行是憲法和預算法、監督法等法律賦予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職權。《指導意見》指出,人大依法開展預算審查監督,對規範預算行為、促進依法行政、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也要看到,過去政府預算審核管理和人大預算審查監督的重點主要是赤字規模和預算收支平衡狀況,對支出預算和政策關注不夠,對財政資金使用績效和政策實施效果關注不夠,不利於發揮政策對編制支出預算的指導和約束作用,不利於提高人大預算審查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報道說,按照中共中央改革部署要求和預算法、監督法規定,人大對支出預算和政策開展全口徑審查和全過程監管。《指導意見》要求審查支出預算總量,重點審查預算安排是否符合黨中央確定的年度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國家宏觀調控總體要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規劃、中期財政規劃,審查支出政策的可持續性,更好發揮政府職能作用。審查支出預算結構,重點審查支出預算和政策是否體現黨中央就各重要領域提出的重大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要求,切實提高財政資金配置效率。
健全重點支出與重大投資
在重點支出與重大投資項目上,《指導意見》要求加強對重點支出與重大投資項目的審查,保障黨中央重大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確定的重點支出與重大投資項目。推動政府健全重點支出與重大投資項目決策機制,合理確定重點支出與重大投資項目範圍。加強對重點支出與重大投資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督促實現支出績效和政策目標。
對於地方債務部分,《指導意見》提出,要硬化地方政府預算約束,堅決制止無序舉債搞建設,規範舉債融資行為。結合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全國經濟發展水平等情況,合理評估全國政府債務風險水平。地方政府債務審查監督要重點審查地方政府債務納入預算管理的情況;要根據各地的債務率、利息負擔率、新增債務率等風險評估指標體系,結合債務資金安排使用和償還計劃,評價地方政府舉債規模的合理性。積極穩妥化解累積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堅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決不允許新增各類隱性債務。
不收「過頭稅」防財政虛增
《 指導意見》並要求,加強對政府預算收入編制的審查。政府預算收入編制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財政政策相銜接,根據經濟政策調整等因素科學預測。強化對政府預算收入執行情況的監督,推動嚴格依法徵收,不收「過頭稅」,防止財政收入虛增、空轉。推動依法規範非稅收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