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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選舉主任屢遭「獨粉」恐嚇

2018-03-29

在近年的選舉中,多名「港獨」分子分別被選舉主任裁定選舉提名無效,其支持者疑深深不忿,以言論恐嚇選舉主任,甚至郵寄刀片及溪錢。部分疑犯被警方以「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拘捕。

寄刀片溪錢粉末威嚇

在前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時任新界東選舉主任的何麗嫦裁定「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選舉提名無效;時任新界西選舉主任的羅應祺,則裁定「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提名無效,理據是兩人支持「港獨」。

網上隨即湧現針對選舉主任的惡毒謾罵,何麗嫦及羅應祺屢次收到有恐嚇字眼的信件,包括兩封分別附有兩人相片並夾雜溪錢的信件。

其後,何麗嫦於短時間內收到三封恐嚇信,有信件夾有刀片,及聲稱含有愛滋病毒、炭疽菌及精液的白色粉末,警告她「等天收」,惟警方至今仍未找到發信人。

一名報稱無業的22歲男子蔡佩強亦在facebook恐嚇兩名選舉主任,稱自己「掟磚頭又好,掟石頭又好,掟炸彈都好,都已經有晒心理準備」。警方其後在蔡佩強位於筲箕灣耀東h的寓所將其拘捕,指他涉嫌干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據悉,蔡佩強當時獲「本民前」主動提供法律支援,並獲准以現金3,000元保釋外出候查。

另外,報稱在教育大學任助理教授的霍鴻桀,在發現自己因未有更新住址而喪失選民資格後,於去年6月兩度致電選舉事務處恐嚇職員,並向副總選舉事務主任沈南龍發「最後通牒」稱「信唔信我斬你」、「將你碎屍萬段」及「係咪要我上褻Q處姥磥悎酗籉蛣I」等威嚇言論。

案件去年11月在東區法院提堂,控方鑑於霍鴻桀患抑鬱症,決定撤控兩項恐嚇罪,改以守行為處理。法官指控罪嚴重,對處理有所保留,但最終批准控方撤控,並下令霍鴻桀自簽罰款1,000元,守行為1年。■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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