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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對沖新案 平衡勞僱權益

2018-03-30
■取消強積金對沖是勞工界多年訴求。圖為工聯會請願促政府保障打工仔女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免於被對沖機制「沖走」。 資料圖片■取消強積金對沖是勞工界多年訴求。圖為工聯會請願促政府保障打工仔女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免於被對沖機制「沖走」。 資料圖片

政府提供兩層補貼 過渡期延2年 金額增至172億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高俊威)特區政府取消強積金對沖的初步方案終於出爐,令打工仔女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免於被「沖走」跨出一大步。政府會將補貼僱主的金額由財政預算案時提出的150億元增至172億元,補貼過渡期由10年延長至12年,並會提供兩層補貼。方案規定僱主每月需將員工總收入1%放入專項戶口作儲蓄,用作支付日後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政府強調,方案非最後決定,仍可優化改良,令社會較易接納,政府目標是今年內就最終方案拍板,於2022年實施。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與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日先後與勞資雙方代表會晤,講解政府對取消強積金對沖的初步構想,之後再由政府消息人士向傳媒解釋方案細節(表一)。

僱員領取金額上限39萬元

根據初步方案內容,計算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月薪比率維持不變,以僱員離職時月薪的三分之二計算,僱員領取金額上限為39萬元,亦會保留劃線制。政府的財政承擔會增至172億元,補貼過渡期亦延長至12年。

方案同時規定僱主每月需將員工總收入1%,存入一個專項戶口作儲蓄,用作支付日後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當專項戶口的儲蓄金額達至總薪酬開支的15%,僱主即可停止注資入戶口。

政府會設兩層補貼機制,政府首3年資助企業50%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開支。倘企業的專項戶口金額不足以支付,僱主可申請第二層補貼,由政府再補貼餘數的50%,令首3年最高補貼額可達75%。第四年起,兩層補貼的比率同樣將按年遞減5%,直至第12年比率減至5%,第13年起完全沒有補貼,僱主需自行承擔 (表二)。

初步方案設有豁免機制,如僱主在5%強積金供款外,自願為僱員作出1%或更多供款,可豁免開設專項戶口。戶口存款可作低風險投資產品如債�陬央A令存款額穩定。政府計劃透過積金局將來實施的「積金易」電子平台收集及發放款項,以減低僱主的行政工作及成本。

方案可優化冀2022年推行

政府消息人士強調,以上並非正式方案,未來數月會與商界和勞工界再進行逾10場會面講解方案及收集意見。他期望最終方案可於今年內拍板,並於2020年立法會換屆前完成法例修訂程序,之後最快需18至24個月時間進行系統等配套安排才能實施,冀於2022年正式推行。

對於商界質疑方案會引發裁員潮,消息人士解釋,如僱主現時裁員後重新聘請,除要即時支付一筆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外,日後重新聘請員工後,亦要支付相關支出,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又要重新累積,相信在此方案下,裁員機會將減少。

設立12年補貼期減少風險

就有意見認為政府只補貼12年時間太短,政府消息人士指出,設立12年補貼期主要考慮不想為日後政府帶來不明朗的財政負擔和風險,「估計補貼由12年延長至13年,需要多8%即逾13億元,由13年延長至14年需再多7%約13億元。」

另外,羅致光昨晚出席一個公開活動接受傳媒訪問時強調,政府提出的方案只是初步構思,並非最後決定,「未算是政府方案」,未來最重要工作是與僱主及僱員等持份者開始探討和溝通。

待收集持份者意見後,政府會盡量「吸納、優化、改良」,屆時社會對方案的接納程度會較高。惟他承認,取消對沖對僱主而言始終要多付一些,相信商界會有很多不同角度看法,希望未來溝通期間可爭取他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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