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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擬修例 駕車撞貓狗須報警

2018-04-20
■政府下月建議修例,規定司機駕車撞傷貓狗,必須停車報警。圖為當年青磚圍被車撞死狗隻(右)。 資料圖片■政府下月建議修例,規定司機駕車撞傷貓狗,必須停車報警。圖為當年青磚圍被車撞死狗隻(右)。 資料圖片

民記:遲到好過冇到 促立法保障動物權益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港人愈來愈關注動物權益,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昨日出席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時透露,政府將於下月向立法會提交修訂《道路交通條例》的建議,規定如在交通意外中,有貓狗等動物受傷時,涉事車輛司機必須報警。有立法會議員關注,本港拋棄貓狗情況嚴重,每年逾千貓狗被人道毀滅。陳肇始同時表示,政府將進一步檢視有關動物福利的法例,包括規定養寵物者「須謹慎照顧動物責任」等。

根據現行的《道路交通條例》,汽車撞到馬、牛、驢、騾、綿羊、豬及山羊共7種動物,司機必須停車報警,否則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以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但並不包括貓狗等寵物。

有法律界人士相信,法例包括該7種動物,主要是因循英國舊例,因為該些動物為農場常見牲畜,如撞傷或撞斃須向物主賠償。動物保護者多年來要求條例應包括貓狗等其餘動物,終獲得政府積極回應。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昨日就審議財政預算案舉行特別會議,主要討論有關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宜。有議員批評政府遲遲不肯訂立動物保護法,又要求政府就討論多年將貓狗納入《道路交通條例》提出時間表。

陳肇始在回應時透露,下個月會在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報告有關建議修訂《道路交通條例》的工作,將貓狗也納入《道路交通條例》規管範圍,並在諮詢相關持份者的意見後啟動程序修訂《道路交通條例》,規定動物包括貓狗等若在交通意外受傷時,涉事車輛司機必須報警處理。

蔣麗芸:撞牛羊要報 貓狗冇例外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及陳絔g均促請警方成立動物警察及就動物權益立法。蔣麗芸說:「政府現時始建議修例已太遲,撞到羊牛都要報警啦,點解貓狗不用?」有議員則要求設立動物保護法。

陳肇始:擬加強飼主「照顧責任」

陳肇始回應指,香港目前已經有法例照顧動物的福利,而特區政府一直重視有關問題,並正參考國際經驗和趨勢,考慮香港情況,進一步檢視保護動物的相關法例,包括研究在法例中引入對照顧動物人士,施加「須謹慎照顧動物責任」的概念,政府會在適當時候諮詢持份者意見。

此前,針對接二連三發生多宗懷疑毒殺動物案件,警務處會將警察目前在13個警區設有的動物專隊,擴充至全部22個警區。動物專隊每隊有5人至6人,成員均來自各分區負責調查嚴重案件的刑事調查隊,並須接受處理虐待動物案件的訓練。

另外,就漁護署早前透露,去年合共人道毀滅逾1,400隻狗、300隻貓及800隻其它動物,平均每日人道毀滅逾6隻動物。有議員關注流浪動物被捉到後沒人領養,就會遭人道毀滅。陳肇始重申,會繼續聯絡動物福利團體接收適合領養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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