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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誤導消費者 法禁稱「素肉」

2018-04-21

不少素食者均會進食「素肉」,即以素食食材製作,但模仿肉類外形和口感的食品,例如素香腸、素火腿甚至素牛扒等。法國國會前日通過法案,禁止食物製造商以肉類名稱,標籤不含肉類成分的食品,避免誤導消費者,違者可被罰款30萬歐元(約290萬港元),意味各類素肉名稱將絕跡法國。

法案由本來務農的共和前進黨議員莫羅提出,作為一項農業條例的修訂動議之一。莫羅指出,目前不少素食以肉類名稱出售,容易誤導消費者,部分消費者購買素肉時,更可能以為產品是肉類。

名字深入民心 業界憂受打擊

新法例生效後,素食生產商將不能使用「扒」、「柳」、「煙肉」、「香腸」等有關肉類或肉製品的字眼,描述沒有肉類成分的食物。歐洲法院去年裁定,任何使用「牛奶」、「忌廉」和「芝士」等奶製品名稱的食品,必須由動物奶類製成,新法案亦採納判決,規管以素食食材製作的奶製品。

莫羅在法案通過後表示,新規則有助消費者認識其飲食習慣,強調食品不應錯誤標籤,「芝士和牛扒這類字眼是動物專屬」。業界則憂慮法案將打擊肉類代替品生產商,稱目前不少產品已在市場佔一席位,素火腿、杏仁奶等名字已深入民心,禁令恐對市場造成負面影響。■《每日電訊報》/法新社/foodbev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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