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蔡競文)港交所(0388)今起接受「同股不同權」及未有盈利生科公司的上市申請,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昨發表網誌指,他對新上市規則的實行,主要有兩方面的顧慮。又指新規則對生科企業的除牌程序制定了更嚴格的規定,可以防止炒殼。
李小加表示,顧慮之一是如何界定可以採用不同投票權架構上市的新經濟公司,到底怎樣定義新經濟。他認為對於絕大部分的上市申請,根據公佈的相關指引信就可以清楚地給出是或否的答案,但是對少數的申請個案,恐怕有見仁見智的空間。他認為市場應給監管者一定的「容錯」空間,監管者會審慎檢視新規的運作情況及個案、虛心聆聽市場回饋,致力與各界共同完善制度。
嚴格除牌規定杜絕炒殼
二是如何控制沒有營收的生物科技上市公司的投資風險。這類公司屬於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板塊,如果研發成功,公司的股價可以一飛沖天,如果失敗,公司的股價可以一文不值,因此只適合比較有經驗的成熟投資者,港交所會給這類上市公司的股份名稱添加特別的標記「B」,向投資者提示風險。
他指,新規則也對生科公司的除牌程序制定更嚴格的規定,以防止炒殼。根據新規則,如聯交所認為該發行人未能履行其須維持充足營運或資產的持續責任,聯交所只會給最長12個月的補救期,發行人須在該段時限內重新符合有關規定,否則會取消其上市地位。
CDR不影響港生科板塊
另外,他又指A股市場正準備推出的CDR(存託憑證)試點,主要是為了讓更多內地投資者分享新經濟帶來的投資機遇。他認為這是內地勇敢的一步,也是內地資本市場發展到一定階段之後的必然之選,不認為是為了跟香港競爭而推這個試點,「如果這麼想的話,是把內地監管機構的格局想得太小了。」他指,從已公佈的規則看,由於不相容無收入公司,除非細則有變,否則此試點對香港推出的生科板塊沒有什麼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