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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聘等額本地僱員及實習生

2018-05-09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岑志剛)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表示,科技人才入境計劃有「3:1+2」規定,申請的科技公司或機構每聘用3名非本地人才,便須聘用1名本地全職僱員和2名本地實習生,從事與科技相關的工作,可照顧到本地人才的出路。

科技人才入境計劃規定,申請的科技公司或機構每聘用3名非本地人才,便須聘用1名本地全職僱員和2名本地實習生,從事與科技相關的工作,如公司沒有執行上述規定,將會受到懲處,其新的配額申請不會獲得處理,未使用的配額亦會被暫時撤銷。

被問到該計劃會否搶香港人飯碗時,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表示,現時全球都需要人才,香港是爭奪全球的人才,「如果香港有當然好,但香港沒有」,不過在爭取人才的同時,亦要思考如何培育本地人才,因此計劃便設有「3:1+2」的規定,令本地的人才可以得益。

與現有補充勞工計劃有別

創科局常任秘書長卓永興補充,科技人才入境計劃與現有補充勞工計劃輸入的人不同,其中「優才計劃」門檻過高,來港的人士未必只是就業,屬於移民計劃,即使是科技人也必須是非常高端的科技人才;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專才計劃,則需要證明在登報招聘後仍未能在本地聘得合適僱員,才可輸入人才,需用很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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