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香港專題 > 正文

旅業9招呃客 首4月飆2倍

2018-05-31
■ 海關關建強(左)、劉玉龍提醒消費者要留意旅遊業界不良營銷手法。 香港文匯報記者吳子晴 攝■ 海關關建強(左)、劉玉龍提醒消費者要留意旅遊業界不良營銷手法。 香港文匯報記者吳子晴 攝

海關逐一揭破手法 籲消費者小心防騙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吳子晴)香港人熱愛旅遊,不少市民會透過中介購買旅遊套票。海關今年首4個月共接獲354宗有關旅遊業界的投訴,較去年同期的114宗大增超過2倍,其中221宗投訴涉及柏茵旅行社倒閉。海關表示,暑假臨近,不少市民都會外出旅遊,提醒消費者小心9種不良營銷手法,包括威嚇銷售、誤導性遺漏、虛假說明等,有公司更以「車輪式」推銷旅遊會籍,供款年期長達15年至20年,及要完成供款才可享用會籍服務,擔心會「供死會」。

海關昨日表示,去年接獲共469宗旅遊服務的投訴,較2016年的341宗增加近四成。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高級監督關建強指,有公司以「車輪式」推銷旅遊會籍,即使消費者已表明不需要其服務,但職員亦連續數小時硬銷會籍,過程中更不讓消費者使用手提電話,甚至跟隨消費者到洗手間,其間更會播放強勁音樂,以疲勞轟炸消費者,直至其簽約。

會籍供200期 隨時供死會

關建強續說,這些旅遊會籍大多為大額消費,供款年期長,當中有個案的消費者需要供款200期,供款年期長達15年至20年,造成消費者負擔,而且需要完成供款後,才可享用酒店等的會籍服務。

他認為,消費者長期供款後,酒店是否仍存在亦成問題,擔心造成「供死會」的情況。他提醒消費者,要計算自己所付的金額與回報是否成正比。

關建強續指,有旅行社以「保證成團」或「保證入住」等字眼去招攬消費者,之後再於臨近出發時,才通知消費者要轉團或轉酒店,又或以相對吸引的價錢先誘使消費者,但其實旅行社或旅遊網站並無意提供有關服務,之後再讓消費者轉買其他套票,這些方式都可能涉及「先誘後轉銷」的不良營銷手法。

導遊諸多藉口 逼旅客就範

有旅行團的行程則與實際行程有出入,關建強指出,旅行期間,導遊會向消費者推薦自費景點或環節,以至膳食升級,當消費者表明自己無意參與時,導遊會以不同理由去說服消費者參加,例如是未能安排交通接回消費者等,又或以群眾壓力向消費者施壓。

海關表示,2017年涉及旅遊網站的投訴有114宗,較2016年的59宗上升近一倍。關建強表示,有消費者不滿酒店房間與網上相片不符,貨不對辦。又或於網上購買套票或其他服務時,付款頁面只提供總金額,並無細分當中的預設收費,例如飛機上的餐飲、旅遊保險及行李附加費等,部分消費者或未有留意細項,而引起爭議。

針對航空公司有超賣情況,關建強指,行內長期有超賣的行為,最重要是留意合約條文,合約糾紛不一定涉及刑事成分,如航空公司不良營銷手法,海關會調查。他並表示,如航空公司要停辦航線,或遊輪套票因天氣問題未能如期出行,海關會主動與這些公司開會,建議他們做退款安排,及採取相應措施,減少消費者損失。

去年有關旅遊業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投訴,只有4人被捕,涉及4宗個案,關建強解釋,在執法方面亦有一定難度,有投訴個案並無刑事成分,或是由於消費者沒有細閱條文而造成爭議。在2016及2017年的投訴個案中,分別有76%及60%的個案由投訴人撤銷舉報。

9種常見的不良營銷手法

1. 「車輪式」推銷旅遊會籍

2. 旅行團行程跟原有行程有出入

3. 導遊聲稱未能安排交通等理由,強迫消費者參加自費景點環節或購物點

4. 以保證入住、成團,向消費者「先誘後轉銷」

5. 可加可減套票,旅行社在節省成本後,並無退回差額給消費者

6. 旅遊保險聲稱保障特定意外,事後卻不保

7. 有代理聲稱消費者所買的是直航航班,消費者到機場時才發現需要轉機

8. 網上購買有關服務只提供總金額,當中包含預設收費

9. 教育中心辦遊學團收錢後,並無提供有關服務

資料來源:香港海關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