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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款前細閱合約條款

2018-05-31
■ 柏茵旅行社倒閉涉及221宗投訴。 資料圖片■ 柏茵旅行社倒閉涉及221宗投訴。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有旅遊業界人士和立法會議員提醒消費者應光顧持牌旅行社,購買服務或產品前亦應細閱有關條款。

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表示,海關去年接獲469宗旅遊服務舉報,認為不算多。他指出,旅遊業議會對旅遊服務的銷售、合約條款及行程安排等都有規管,認為不良銷售手法在香港並不普遍,「如果用欺騙的手法做生意,其實長遠都會影響旅行社聲譽。」

他舉例說,若旅行團跟原有行程有出入,領隊需得到旅客簽署同意書,確認導致行程變更的理由,再與公司商討賠償,若行程會加旅遊點,則必須在出售服務時註明,並清楚交代有關景點和使費,如果旅客不同意加點,旅行社有責任安排他們待在安全地方,之後再匯合行程。

應光顧持牌旅行社

姚思榮指出,一般旅行社都視乎時間定價,「大部分旅客都係旺季去旅行,所以都會較貴」,他提醒消費者應光顧持牌旅行社,如果產品條款不清晰,可以向旅議會或消委會投訴,若涉及不良銷售手法,更應向海關舉報。

香港旅遊業議會主席黃進達表示,今年首4個月的舉報數字急增逾2倍,主要是受柏茵旅行社倒閉影響,又指網上訂購旅遊產品成為趨勢,投訴增加是可以理解的。

他建議消費者購買前確認銷售方是否持牌旅行社,並應細閱有關服務、產品以及網頁條款,「始終在網上買,不像實體旅行社有人給你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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