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此次宣判的旺暴案其中10名被告判刑,判期最重者判囚4年零3個月。多名政界人士認為,是次判刑顯示出法院對嚴重的暴力與反社會行為是「零容忍」的,同時提醒了市民不要被反對派的「違法達義」等歪理所誤導而違法,以免成為這些人的棋子,陪上自己的前途,而煽動者就繼續逍遙法外。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昨日表示,她同意法官在判刑時強調,一個法治社會絕不容集體暴力,故判刑必須達到懲罰及阻嚇效果,阻嚇被告及他人再犯,以防破壞公眾秩序的行為再發生的說法。事實上,暴動罪是集體罪行,被告不僅須就個人行為負責,亦須就破壞社會及法治的情況負上刑責。
她強調,基本法賦予港人言論及集會自由,但大前提必須遵守法例,通過和平、非暴力的方式而不是利用極端的手段。她期望是次判刑有足夠的警惕及阻嚇作用,向年輕人發出切勿以身試法,破壞社會秩序及法治的正確訊息。
參加「運動」隨時毀前程
經民聯主席盧偉國批評,反對派不斷鼓吹所謂「違法達義」,不斷將違法及暴力行為美化,令年輕人接收了錯誤信息,誤以為就算犯法都不是問題,還會得到社會的支持,從而走上一條不歸路。法院是次判刑實實在在告訴大家,這些人所說的絕非事實。
他並慨嘆,那些煽動他人違法者,現在仍然逍遙法外,繼續鼓吹什麼「行動」、「運動」,大家要反思參加這些所謂「行動」、「運動」的背後所產生的各種後遺症,包括可能會對個人前途及對家庭的影響。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也指,旺暴源於違法「佔中」,違法「佔中」則起於戴耀廷、黎智英等反對派搞手,以所謂「公民抗命」、「違法達義」等歪理煽動年輕人違法,但這些人至今仍逍遙法外,加上有法院輕判涉及違法「佔中」者,有罪成者更被反對派「英雄化」,令不少年輕人誤以為違法並無大不了,因而前程盡毀,令人深感痛心及可惜。
她並認為,是次判決無疑還了當晚前線警員一個公道,並相信能起到阻嚇作用,亦證明暴力永遠解決不了問題,只會製造更多、更大的問題,希望大家以多角度分析及思考,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