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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誤導澳消費者 蘋果罰5200萬

2018-06-20

澳洲聯邦法院昨日裁定,美國科技巨擘蘋果公司因拒絕修理曾由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維修的iPhone和iPad,就消費者權益作出不實陳述,判蘋果罰款900萬澳元(約5,199萬港元)。

用戶系統升級後裝置故障

澳洲許多蘋果用戶進行作業系統升級後,裝置出現被稱為「錯誤53」(error 53)的故障,他們向蘋果分店員工及致電客戶服務熱線查詢,但獲告知若裝置曾交給其他公司維修,便不符合資格獲原廠修理。有關用戶遂向澳洲競爭及消費者保護委員會(ACCC)投訴。

ACCC確認蘋果的做法違法,去年向澳洲聯邦法院提訴,指控蘋果對持有故障iPhone或iPad的消費者,作出不實或誤導性陳述。ACCC指出,根據澳洲消費者法例,若產品出現故障,消費者在法律上有權要求維修或更換,甚至可要求退款。

蘋果承認在2015年2月至2016年2月期間,澳洲分店職員和客戶熱線職員誤導至少275名澳洲消費者。蘋果未就判罰置評。 ■法新社/英國廣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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