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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國監委統一設派駐機構

2018-06-21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確定的新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今年3月23日揭牌。 資料圖片■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確定的新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今年3月23日揭牌。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昨日消息,經黨中央批准,根據黨章黨規和憲法、監察法有關規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統一設立派駐機構,名稱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派駐紀檢監察組。對駐在部門新設或更名的,派駐機構名稱作相應變更。派駐紀檢監察組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負責,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兩項職責。

實現監督全覆蓋

據了解,2014年12月,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明確通過新設、調整等方式,實現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監督全覆蓋。2015年3月,中央紀委首次向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全國人大機關、國務院辦公廳、全國政協機關派駐紀檢組。2015年11月,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的方案》,明確中央紀委共設置47家派駐機構,實現對139家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

今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監察法規定,各級監察委員會可以向本級中國共產黨機關、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和單位以及所管轄的行政區域、國有企業等派駐或者派出監察機構、監察專員。此次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統一設立派駐機構並相應變更名稱,是根據黨章黨規和法律有關規定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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