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公司審批手續一直辦不下來,5月1日通航的時間又已經訂好,民航局負責人跟我爸爸說,『老伍,我們都是中國人,您個人能不能幫忙先墊付費用?』」伍淑清向香港文匯報記者回憶道,「我爸爸聽到這句『咱們都是中國人』後,不到一分鐘就決定自己先墊付500萬港幣。」
通航在即 審批未過
1979年,時任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訪美並簽署中美通航協議,決定1980年5月1日中美通航,當時正在洽談合資經營的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承擔飛機配餐任務。然而,到1979年11月份,關於公司的審批還一直沒有下來。
伍淑清披露,「因為是第一家合資企業,當時國家引進外資企業管理委員會,開會研究了二三十次還沒有定下來,但是通航在即,民航局負責人就與我爸爸商量,讓我爸爸墊資訂購機器設備等」。
「我爸爸也就想了不到一分鐘,因為中間還要通過翻譯解釋。我爸爸說,我們都是中國人,我也相信國家改革開放一定可以做成。當時沒有合同,沒有擔保,也沒有任何簽字,500萬港幣在40年前是一筆不小的錢,一句『我們都是中國人』,便一錘定音了。我祖父我爸爸他們都是歸國華僑,非常愛國。國家有需要,他們就會盡力。」
「肝膽相照 榮辱與共」
籌到資金後,北京工廠隨即開始建設,但挑戰再度來臨。美國航線對航空配餐要求嚴格,要達標就需要進口歐美設備,但是當時歐美仍對中國實施禁運。「我爸爸就以個人的名義,從美國購買設備,在香港訂貨付款,承擔了所有責任。設備到香港後,又想辦法將設備運回內地。」
到1980年4月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終於拿到審批許可時,工廠已經生產,伍淑清將這家中外合資企業比喻為「先有蛋,後有雞」,「冒了些風險,想了些辦法,最終在通航時確保了合格的餐裝配送。民航局負責人因此送給我們八個字『肝膽相照,榮辱與共』,這體現了合資企業秉承的共同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