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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半數「殭屍股」料明年除牌

2018-10-12
■湯C相信證監會將繼續迫使有問題的上市公司停牌。岑健樂  攝■湯C相信證監會將繼續迫使有問題的上市公司停牌。岑健樂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岑健樂)致同全國交易諮詢服務負責人湯C預期,隨荋銗璈狴[快上市公司除牌程序,現時約75間長期停牌的「殭屍股」,至少有一半將於明年7月31日被除牌,主要因為部分企業情況已難以挽救,但他相信除牌對市場影響不大,因除牌數目佔上市公司總數的比例不大。

過去一年證監會多次引用《證券及期貨條例》第8(1)條,勒令14家企業停牌,至今無一能成功復牌。此外,聯交所早前刊發諮詢文件,建議修訂《上市規則》,規定如果發佈核數師「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財務報表時,上市公司必須停牌,並就此徵詢市場意見, 諮詢期至下月30日。另一方面,港交所(0388)針對長期停牌的「殭屍股」自動除牌機制已於今年8月1日起生效,規定如果主板公司持續停牌18個月,以及創業板公司持續停牌12個月均可將其除牌。

現機制下「殭屍企」懶尋「白武士」

湯C談及上述消息時表示,過去的停牌機制有缺陷,稱在指現行機制下,即使核數師發出「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不需即時停牌。因此,有上市公司借機作長期停牌,停牌期或長逾數年,其間未有積極進行尋找「白武士」等有助公司復牌的工作。

但在聯交所的立場而言,「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代表賬目有問題,即持份者不可通過財務報表去作出投資決定,因此有意加快對長期停牌公司的除牌程序。湯C認為此做法令市場「去蕪存菁」,「有一個有出有入的上市機制」,故建議一旦落實亦非壞事。他相信證監會將繼續使用《證券及期貨條例》第8(1)條迫使有問題的上市公司停牌,藉以維持金融市場健康發展。

新制或致核數師壓力大增

談到加快除牌時間會否令公司復牌機會減少,對小股東不公平時,湯C表示,並非全部被除牌公司最終會清盤收場,部分公司或會選擇提出私有化或日後在其他地方上市,讓投資者有機會將所持股票賣給公司,故投資者最終未必會一無所有。

湯C認為,有關建議將來自聯交所、證監會、會計師公會及財務匯報局的壓力將轉嫁至核數師身上,變相加重核數師的責任,令核數師及上市公司間的關係或會變得緊張。他又預期,不排除有部分上市公司意識到現任核數師或會對其發表有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核數報告,而會選擇先行更換核數師,避免股份因此被迫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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