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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罰款機制

2018-10-30

列車服務延誤          罰款額

超過31分鐘但少於或等於1小時  100萬元

超過1小時但少於或等於2小時   200萬元

超過2小時但少於或等於3小時   300萬元

超過3小時但少於或等於4小時   500萬元

逾4小時的每個小時(或不足1小時) 250萬元

*每宗事故最高罰款金額:2,500萬元

*罰款金額以延誤最長一班車的起點至終點全程行車時間,與正常行車時間對比計算

資料來源:立法會文件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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