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湖區文華社區居民自治事務決議會。香港文匯報深圳傳真一次城市更新項目,參與者不再只有政府、設計師,居民、商戶、物管等也都加入其中,參與設計、達成共識,最終決策執行;一次居民議事會,否決了為解決城中村「握手樓」間的居民各家空調滴水的問題加裝滴管套管的整改項目......這些都是深圳市羅湖區在社區治理方面的創新實踐。
羅湖的社區治理具備廣泛而積極的居民共建、共治參與度,引導居民從組織活動式淺層參與轉為主動治理類的深度參與。也讓社區治理從「獨唱」變為「大合唱」。
深圳羅湖區民政局局長楊文秀介紹,要堅持依靠居民、依法有序組織居民群眾參與社區治理,實現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共享。
建立本土議事規則
這種有序化、高效的處理方式離不開社區對居民的培養。2012年,羅湖區在黃貝街道文華社區開啟居民自治試點,在「東益汽車廣場污染」等事件中,創造性引入「羅伯特議事規則」,並形成「文華十條」議事規則。2013年起,羅湖區將「文華十條」升級為「羅湖十條」,先後在黨政社群社區共治、社區居民議事會以及民生微實事等工作中適用,同時對議事代表和社區居民輔以各種針對性的規則培訓。
2016年開始,羅湖區以本土議事規則主持人培育為切入點,培育出83名本土議事規則主持人。羅湖區民政局局長、新聞發言人楊文秀表示,居民的參與深度和廣度以及負責任的態度是羅湖社區治理的特色。羅湖轄區初步統計有4萬多名香港居民,在粵港澳大灣區背景下,社區治理下一步將在深港融合方面探索創新發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