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在控方陳詞完畢後,控辯雙方仍一度就字眼作出爭辯,例如到底是「長期(prolonged)」或「無限期(indefinite)」的「佔領」,及所謂附近公眾地方(neighborhood)指的是哪條道路等。
其後,控方又用了一兩小時去讀出與案件有關的短片證據,並於昨日庭上播放了數條影片,全部均為不同傳媒的新聞報道。
其中數段影片與首3名被告開記者會宣告展開「佔中」行動有關。從不同媒體報道可見,當時朱耀明宣佈「佔中」開始,又稱行動是「以身違法」,去凸顯制度「不公」,並坦言有關行為可能會令他們失去自由,但仍希望能「喚醒每一個人」,讓他們知道自己有能力「站出來發聲」。
搜集影片長約48小時
戴耀廷則稱,有關行動是要「喚起公民的反思與參與」,並希望透過與不同團體對話,去落實有關「價值」,又強調參與者須為此「付出代價」。他稱行動有4個階段,分別是簽誓約、「商討日」、獲得授權及最後的「公民抗命」。
此外,控方又播出3人接受商台節目的訪問,當中大談3人在「佔領」行動中的分工,另有其他有關「商討日」等的報道。
控方表示,搜集到的影片長達約48小時,計劃播出其中約11小時的短片。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